千千看书>都市现代>重生之先声夺人>第七百一十二章 肯定要啊!

淼爷行走江湖多年,总结出的道理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有两条。

第一,出师必须有名;第二,没好处绝不办事。

鉴于以上两点,林淼对“头衔”这个玩意儿,一直是相当重视的。因为“官皮”不但是参与一切合法活动的门票,也是保证能获得好处的凭证之一。很多人以为办完事情后lùn_gōng行赏,依据是个人能力,以及在事件中的贡献大小。这种认识,其实是相当错误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如果一条很长很长的街上有2000个垃圾桶要清理,为此“街长大人”受上级领导指示,组织了一支专业清运队,着手处理该问题。但由于预算有限,队伍总人数仅有5个人。其中队长1人(队长的朋友),副队长1人(考试最高分进来的),队员3人(社会聘用人员,承诺完事后转正,享受一切正式员工待遇)。

该5名成员在街长大人的指挥和领导下,发扬精神,吃苦耐劳,队员甲扫街天赋卓绝,纯靠硬扛,一人搞定了1000个垃圾桶,队员乙智慧过人,善于创造,发明了教科书级别的“阿玛尼扫街法”(不要管这是什么东西,反正就是那么个东西),一个人承包垃圾桶990个,而最后的队员丙虽然看起来很渣,却和副队长大人独揽下难度最大的10个垃圾桶。桶里面装的全都是陈年老粪,杀伤力堪比芥子气,方圆十米内人畜难近。队员丙最终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让副队长以付出半个肺的代价,最终完成了这个任务。

任务结束后,上级领导最终的奖励如下:街长大人因为圆满完成了上级交代的任务,知人善用,获得提拔,调任上方,任副领导。队长在现场指挥得当,升任街长。副队长按序接任队长。队员甲和队员丙在一番争夺后,均晋升为副队长。队员丙获得爱国卫生积极分子称号,证书一本,其家属获得抚恤金若干。

“我举这个例子,不是要跟你们解释什么,而是要告诉你们,一个人身处一个体制框架内,想要获得好处,最关键不在于他有多能干,而在于他到底处在哪个位置上。我需要向你们解释吗?当然不需要,但是我希望你们都能从我说的这个道理里头,学会一点东西。”早上十点多,林淼在回家的路上,一本正经地教育清清和斌哥道。

“我为什么非要留着这个市总队长的名头?就因为这是个务虚的东西。务虚的东西,平时看不出什么用处来,但是等到有需要的时候,它就是唯一的通行证。大义所在,非我不可。而如果这天底下是有一件事非你不可的,你们想像一下,这背后隐藏的好处会有多大?懂不懂?”

黄清清和王斌一起摇摇头。

林淼不由叹气道:“你们两个,还没陈雅静懂事呢。”

交接职务是大事情,林淼为了程序完整,早上还是把孙玉燕从找了过来,并将陈雅静也喊到了队部办公室。而为了避免女儿再被林淼欺负,陈雅静的区副书记老爸亲自陪同,全程对林淼虎视眈眈。但是陈博云却没料到,林淼是叫女儿来接权的。

林淼开诚布公,当着几个人的面,把少先总队的公章让了出来,虽然保留了职务,但让出了管理权限,并内部决定由陈雅静担任“常务副总队长”,以后负责具体支持管理东瓯市少先总队日常事务(虽然压根儿也没什么卵事),陈雅静接受任命后,当场就激动地亲了林淼十几口,她爸拦都拦不住。

为防夜长梦多,林淼从陈雅静的魔爪中挣脱出来后,还现场亲手写了委任状,最后一次盖了章,然后传真一开,把委任状发给了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以及陈同学就读的广场小学,很是让陈同学兴奋了一把。为此林淼又被陈雅静多亲了十几口,感觉很是不卫生。

至于《红苗》的总编职务,林淼就卸得比较彻底了。

毕竟《红苗》所能带来的好处,他已经一点都不需要了,反正挣了钱也不是落在他的口袋里,而且那个总编的名头,顶在头上显然也有点容易招苍蝇,袁佳洁那个为了报仇居然连裤子都能脱下来的家伙,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拿这个做文章,所以还是果断辞职比较省事。相比之下,市总队长这种完全就是给小朋友设计的名号,就完全没有什么可值得顾虑的。

一顶小官帽戴在头上,屁事儿不用干,等有好处了就可以跳出来分果果。

林淼今天办完这件事后,感觉这简直是自己这一年以来,处理得最漂亮的一件事。

中午一身轻松地回了家,留了清清和斌哥在空无一人的家里吃饭。午休到1点半,江萍带着晓晓,拎着大包小包回来,恰好三个人也要出门。

江萍都没问林淼要去哪儿,唠叨了一下让林淼晚上早点回家吃饭,以及下午天气这么热,赶紧把毛线裤和里面的衣服脱了,连冷热都不知道,你说你是不是笨?

林淼对江萍不分场合的宣示她的“儿子所有权”的习惯很没办法,但也懒得跟她吵,随便脱了两件,便憋着半肚子的气下了楼。

黄清清和王斌头回和江萍接触,一时间有点无法把文化层次和待人接物方面都有很大问题的江萍,和“神童之母”、“老板他娘”、“教育出伟大孩子的妈妈”这几个标签画上等号。

林淼见两个人都不说话,叹口气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知道我活得多不容易了吧?”

清清和王斌表示理解地点点头。

林淼就不再多说江萍的坏话了,


状态提示:第七百一十二章 肯定要啊!--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