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糟改天王>第二十五章 曾经通宵不腰疼的我
到它的美,就像是真正的美食,即便不是美食家,只要一个人舌头没问题,他就能品尝得出来那是美味。

别说,这何光也算是真的有点才华,正了八经写出来的东西也挺不错的,那家伙也不算面目可憎。干脆这一句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就做自己个性签名吧。

不说微博下各色人对这首诗的各种好评,单说学校里的何光和沈溪渔的同学们在读完整首诗之后,许多人联想到今天沈溪渔课堂上的行为,同学们脑洞大开,纷纷判定,这是何光写给沈溪渔的。

这时候就体现出基本素养和高端素养的差别,这帮家伙能感觉到诗的美好,在看到相思之后立刻想到跟何光有暧昧传闻的沈溪渔。

可是在沈溪渔看来,这首诗里的长相思兮长相忆一句就点明是怀念故人的,这个故人必然是最近几年没见过的人才会这么称呼,怀念的肯定不是她这个在课堂上常见的人。

不论怎么说,这首诗是真的好啊!比那首清平辞还适合自己构思的,才子跟皇帝争夺美女!

沈溪渔的思路还是被何光带跑偏了!

按照约定,沈溪渔直接转发了这首诗,同时留言:你在怀念谁?!

何光回复道:曾经通宵不腰疼的我!

这一问一答太破坏气氛了,比那残诗还让人心里发堵好么,明明刚才自己还带着粉红色的小幻想小歪歪来想着这首诗背后的故事。原来你是感叹在深秋寒夜通宵之后身体难受,感叹青春不在啊!

不论如何,一个文艺作品交给大众之后,大众怎么认知就不在受作者控制了。尽管有何光的解释,大家还是固执的认定它就是个爱情诗,一群荷尔蒙旺盛的年轻人正式处于喜欢折腾爱情诗的年纪,逮到一个好诗就可劲折腾,于是何光微博的粉丝们只要看到这首诗就自行转发,这首诗很快扩散到整个网络,虽然没有引起什么轰动,隔了两层传播路径之后,也让很多网民记住了李白这个人,反而忽略掉了何光的存在。

同时一批自称为相思门下客的人在网络里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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