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逆转重生1990>478【谁比谁嚣张】

唐人街,中华楼---

宋志超下榻的房间内,看着鼻青脸肿的金九。

牛雄早准备好了跌打酒,在给金九擦拭脸上和身上的淤青。

“这家伙出手蛮重的,九哥,你遇到高手了。”牛雄嘴里说道,一只手毫不温柔地撒了一把跌打酒,就狠劲儿朝金九脸蛋子上揉。

“擦,你轻点!”金九就算再怎么是个汉子,也经不住牛雄这样折腾。

牛雄就嘿嘿一笑,“劲儿大容易把药酒揉进去,淤青容易驱散---你就忍着点。”

于是金九就龇牙咧嘴。

宋志超则详细地询问了事情经过,最后拍了一下肩膀,对金九说:“辛苦了!”

金九却神色惭愧,说了句:“对不起啊,超哥,给您丢脸了。”

宋志超笑了笑,没说什么。

随即,宋志超迈步走到衣架旁,从衣架上抄起自己的西装外套,然后对牛雄说:“简单给他擦拭一下,我们过去!”

金九见宋志超要带牛雄去见洪爷,顾不得身上疼痛,忙起身说:“我也去。”

宋志超看他一眼,点点头,“那好,我们一起去!”

……

洛杉矶唐人街,总华商会---

门口处,宋志超让金九和牛雄两人在外面等着,敲了敲门。

须臾,商会大门打开,出来一人看了看宋志超,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你就是那个光头佬嘴中所说的那个宋老板?”

宋志超眼睛一眯,笑道:“你是?”

那人就桀骜地笑了笑,然后看也不看宋志超一眼,反而盯向鼻青脸肿的金,一指自己的鼻子,嚣张道:“记住我的名字,我叫---洪英!”

……

商会里面---

洪森端坐在自己的书房内,饮着茶,哦不,饮着酒才对。

跟很多喜欢饮茶的老者不同,洪森一直都不喜欢饮茶,他只喜欢饮酒,并且只喜欢饮那种烈酒,茅台,剑南春,二锅头,国外的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不管是哪种酒水,只要能让他微醺,就是好酒水。

此刻,洪森饮着的就是茅台。

别人饮茶,他饮酒。

并且还是用那种品茶的茶杯来装酒,因此,如果不知道他底细的人,看到他这副模样,还一定以为他是一个爱茶之人。

“洪爷,那个姓宋的来了。”作为他的左膀右臂,也是他的义子,洪英进来禀报道。

洪森点点头,放下酒杯,用手指啪啪,弹了弹那白色瓷瓶的茅台酒说:“这酒不错,你多给我弄几瓶藏起来!”

洪英就笑道:“是!”

投其所好,为了搞到这珍藏的茅台酒,洪英甚至派人去了一趟大陆,如今能得到老爷子赏识,他比谁都高兴。

“好了,让他们进来吧,我倒要看看那个宋老板是何方神圣,他怎么会知道……”

洪英竖起耳朵,洪爷却欲言又止,挑眉道:“去吧,让他们进来。”

洪英心中好奇,奈何洪爷不说,他也不敢开口询问,真不知道那个姓宋的搞了什么飞机,让洪爷这么看重。

须臾,脚步声响起。

这次洪森没有在客厅会见宋志超他们,而是让洪英直接领他们来自己的书房。

偌大的书房,摆满了各种书籍---也不知道洪森看过没有,反正都摆放的整整齐齐,看起来很有文化氛围。

如果不是书架上除了书籍之外,还摆放着那么多格式各样的中外白酒洋酒,使得书架的文化氛围大打折扣,整个书房的气息将会更加丰腴。

洪森穿着唐装,端坐在八角椅子上,一只脚穿着面底布鞋,另一只脚却是光着的,一只手还在扣着脚丫子,手里端着酒杯啧啧有声,见宋志超他们来了,这才放下酒杯,乜斜宋志超一眼说道:“你就是写信给我那个人?”

宋志超按照江湖规矩,抱拳道:“正是在下。”

“哈哈哈,好好好!”洪森连道三个好,这才啪地一声放下酒杯,说道:“你会写信给我,又来自香港,不用说,那一定是有求于我---不过我很好奇,我为什么要帮助你?”

宋志超不卑不亢地再次抱拳道:“大家同是中华儿女,血脉相连,在外互相帮助也不是不可---何况,洪爷您声名在外,喜欢仗义助人,像我这种小事儿,你当然不会弃之不理,不是吗?”

“哈哈哈,年轻人,不要给我戴高帽子,你爷爷我不吃这套!”洪森哈哈大笑,用脚跻了那只脱掉的布鞋,把抠脚丫子的手指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这才迈步走过来,背手,围着宋志超上下看一眼,转一圈,忽然说道:“你可认识我?”

宋志超微微一笑,“怎么会呢,我和洪爷你可是第一次见面。”

“这就是啦,你我第一次见面,可你怎么会知道我们洪家的秘密?”洪爷突然目光如电,死死地盯着宋志超。

得到洪爷的授意,只听嘎吱一声,房门被人关上。

整个书房变成了一个囚笼模样。

洪英则得意洋洋地守在门口处,根本没把牛雄和金九两人放在眼里。

再看洪爷,目光灼灼,那意思很明显,只要宋志超一个回答不好,恐怕今天就很难顺利地走出这个门口。

宋志超笑了,走过去,走到刚才洪爷饮酒的地方,竟然拿起那瓶茅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在洪爷等人的注视下,竟然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赞道:“好酒!”

洪爷语气冷森:“酒你也喝了,现在可以讲了吧---我们洪家秘密手语,你是怎么知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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