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腹黑小狂后>174刺眼的幸福,他想摧毁

听了莲瑾的话,夏侯擎天侧脸打量着他。

似乎,认识神棍这么久,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莲瑾失控的模样。

莲瑾总是悠闲淡雅,一副世外散仙的模样,仿佛事事都在他掌控中,并不曾有一丝慌张。

只有现在,他双拳紧握面色凶狠,眼底也有一层雾霾霾的湿气,像是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情感似的。

“爷信你!”

夏侯擎天站了起来。

说来好笑,他做事从来直觉。

他的直觉,也从来不会出错。

所以,夏侯擎天信莲瑾。信这个,看上去很像情敌的家伙。

不管怎么说,莲瑾耗费修为让玉绯烟重生,自己才有美满的婚姻和心爱的妻子。

于情于理,夏侯擎天觉得自己都应该感谢莲瑾。

即便,莲瑾无意中表露出了对玉绯烟的深深痴情并不比夏侯擎天爱得浅,让夏侯擎天心里的醋坛子不知道被打翻多少遍了。

外加玉绯烟和莲瑾前世的纠葛,她的精血和他的血肉早就融成一体,这一点儿让夏侯擎天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可……莲瑾是个可歌可敬的情敌。

夏侯擎天没有去过雾都,不懂莲瑾和玉绯烟生活的那个世界是什么模样。

但是,既然他们有了今生的缘分,玉绯烟是他的妻,是他的女人,他就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半分。

“夏侯擎天,你立过血誓的!”

莲瑾缓缓地站起来,抬头看着比他高出许多的夏侯擎天。

莲瑾方才丝毫没有隐藏自己的玉绯烟的情谊,就是要让夏侯擎天知道,让他有危机感。

“爷知道。”

看着莲瑾原本温润此时却变得强势的眼睛,夏侯擎天缓缓说道:

“若爷护不了她,就魂飞魄散,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在之前的基础上,夏侯擎天又补充了一条血誓。

当血色手链没入他手腕肌肤的时候,夏侯擎天感觉不到疼,反倒是多少了解了莲瑾的一片苦心。

倘若,莲瑾没有耗费修为帮玉绯烟转世,恐怕如今陪伴在玉绯烟身边的人就不是他,而是莲瑾了。

不过,即便如此,该吃醋的时候,还是得吃。

等夏侯擎天走远了,他清贵的声音从远处传了过来。

“爷的女人,爷自然会看紧!神棍,你既然已经放手,就要认了!”

认了……

听到这两个字,原本积压在莲瑾眼里的湿润液体终于滑落脸颊。

不认,还能怎样!

他这幅样子,能护她么?

他有陪她死的决心,且从来都没有变过!可是,他更喜欢看到她鲜艳恣意地活着。

这世上,没有什么比她活着更美好的事情了!

即便她活在别人的生命里,活在另一个男人怀里,不记得他,他也甘之如饴。因为,他只求她活着……

“擦——”

沉默了很久的墨殇,在莲瑾的情绪逐渐平复下来后,递给了他一块手帕。

“谢谢小墨!”

莲瑾抽了两下鼻子,模样甚是狼狈。

狠擦了两把脸上的泪痕,莲瑾再一次看了看玉绯烟住处的方向。

“小墨,我们走吧!”

“嗯?”墨殇有些不明白。

住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走呢?

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候离开,不跟玉绯烟告别,真的好吗?

看出墨殇的疑问,莲瑾笑了起来,“我留在这里会给她带来麻烦——”

玄武能认出他,其他人也会。他之前故意引君入瓮,杀了玄武,可是这样的方法对青龙不一定有效果。

“小墨,你相当玄武吗?”

玄武——

听到这个名字,墨殇眼里闪烁着激动的光芒。

虽然墨殇不知道玄武到底是做什么用的,但是,玄武的黑色玄力幻化成的龟蛇实在是太厉害了!

他喜欢!

墨殇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小墨,好好修炼,去紫荆岭之会拿到莲花宝座,你就能成为玄武!”

“好!”

没有和任何人告辞,莲瑾留下一封信,和墨殇离开了紫云府。

夏侯擎天在离开爱莲居后回到房里,来到床边。

看着玉绯烟熟睡的容颜,夏侯擎天轻轻地脱了衣服躺在她身边,将玉绯烟环在自己怀里。

“怎么了?”迷迷糊糊的玉绯烟睁开眼睛,眼神懵懂。

“陪你一会儿!睡吧!”

“噢——”玉绯烟挪了挪位置,又沉沉地睡了过去。

猫儿,爷会保护你,不会让你像之前那样魂飞魄散的——

因为莲瑾的话,夏侯擎天生一整夜没合眼,一直看着玉绯烟,生怕她突然消失了。

等天刚刚亮,夏侯擎天才离开。

夏侯擎天舍不得玉绯烟,但莲瑾的话却时时刻刻地在提醒他事态严峻。

他若是贪念这片刻的温柔,放弃修炼,恐怕连手中的这点儿美好最后都会消失殆尽,被人毁掉。

所以,他必须捍卫他的幸福!

这是男人应该做的,无需让玉绯烟知道。

她只要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生下他们的小崽子就好。

“猫儿,爷爱你!”

临走的时候,夏侯擎天在玉绯烟的腹部吻了一下。为了老婆孩子,拼了!

等玉绯烟起来,青鸿拿来了莲瑾的信。

莲瑾走了?

玉绯烟有些吃惊。

莲瑾在信里说,想让墨殇参加紫荆岭之会,所以要寻一处安静的地方让他修炼。

这个理由看似合情合理,可玉绯烟总觉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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