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教我妖术的女孩>第一百一十四章 组队

当两个怀着不同信仰的阵营在某一利益之上产生冲突,纠结了很长时间却迟迟无果,那么我们要说,战役是要打响了啊!

又是一天的早上,我都奇了怪了,早上发生的事也太多了吧,要是中奖能有这么大的概率,那我还抱怨个什么劲儿!

‘阳佐之战’后的第三天早上,我接到了孙阳的电话,大意是:我们将要组成一个小队,来共同完成‘讨伐暗黑联盟先行者’这个任务。

先不说任务的具体情况,单说孙阳打电话是的语气,和以往的没什么差别,这么说来,他是从被打败的阴影中走了出来,这样也好,至少能在完成任务的时候不会因此而分心。

哦,我忘记了,还不知道他要不要参加呢,按照以往的经验,都是他领任务然后将任务丢给我们来做,他来坐享其成,他除了负责任务中所要消耗的钱力,基本上都不需要付出什么,论智商不如徐来福,论力量不如程虎,论狡猾不如我易章弋,论漂亮不如董婷和林子夜……总之,说着说着,竟然有种他简直是一无是处了的感觉。

当然了,不管他去不去,只要是能恢复本来的那种狂傲的气质便是不错了!

那会儿,孙阳说道:“去水塔公园的门口集合,到那里之后再安排具体的任务哦,对了,我没林子夜的手机号,你联系一下她,让她也来吧!”

呵呵,我也没有她手机号,因为她是没有手机的,让我联系一下林子夜?我需不需要坐个火车呢?

孙阳的话一下子戳到了我的伤心处,我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林子夜的身体,无时无刻不在期盼着她能速度点醒过来,一块玩什么的都不敢想,哪怕是她醒来之后直接一巴掌把我镶到墙上抠不下来,我也是很乐意的,至少我能知道她很健康……

总之,孙阳要我联系林子夜的这个幻想只是孕育在娘胎里就已经要破灭了……

放下手机,我双手合十默默念叨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呸,是福不是祸是福不是祸是福不是祸……

我想,既然是要去战斗,那么,我必须要选择一件适合自己的战袍才行,当然,那些光鲜靓丽的,好一百多块钱一件的衣服就不适合用于战斗了,我在衣柜里徘徊来去,终于眼睛在一件我穿的泛白的一套牛仔服上定格了下来。

那是一套已然穿过好多年的牛仔服了,之所以没舍得扔还是因为我这个人比较节俭;我的健康且带有一些消瘦的身材穿这样一件衣服在合适不过;而且,对穿过的衣服有一种怀旧的情节……好吧,我承认其主要的原因是:它在买的时候价格比较昂贵的缘故,这么贵的衣服怎么舍得穿一两年就扔呢,只要身高不再长,这件衣服就一直穿下去!

额……怎么有种私定终身的情怀呢?

呵呵,开玩笑的说。

不过,牌子货就是牌子货,就是耐穿,尽管已然泛白,却是丝毫没有破洞出现,这让我无时无刻不感到这件衣服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天使,在我穷得叮当乱响的时候,它依然坚挺地守护在我的身上,每每忆起此事,感怀于心……

扯多了,总之,这就是我作为此行的战袍了!

最近的天气和之前的天气相比较起来,不是特别的炎热,而是闷骚到骨子里的热,大有这种热度一过,雨水便毫无预兆地来袭的感觉……

穿着这身秋款的牛仔服的坏处便是很容易发热,但是好处也很明显,两条胳膊不至于被太阳晒成黑一截白一截的,本身皮肤就属于那种健康白,如果小臂被太阳晒成黑色的话,活脱脱一对穿着黑丝袜的美女的腿,试问,这让我怎么能忍?

热就热点吧,男人的夏天果然就是得要忍受住热才对!

草草地吃过早饭,我便向水塔公园行进。

提起水塔公园,这里是我锻筋之后训练的地方,也是我掌握体术技巧‘青之痕’的地方。

水塔公园离学校一点都不远,每逢周末有时间的话,我会去舜华街溜一圈,途中就会经过水塔公园。我想之所以孙阳会选择那里作为集合的地点,也真是出于这方面的原因吧。

换上干净的泛白的牛仔裤,我几乎没用几分钟便到了水塔公园。

大清早的,练太极拳的老爷爷依旧精神抖擞地站在水塔公园旁边广场上晨练的第一线,老爷爷举手抬足之间,皆是虎虎生风的招数,与之对打起来,稍有不慎恐怕会被……讹钱。

是啊,民风不再淳朴,任这个社会怎么发展也不会发展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理想世界,这个社会处处充满了危机,所以,要想安稳地活在这个世上,记住一点: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我感怀这令人伤心不已的事实的时候,一眼就望见孙阳他们在水塔公园门口倚着墙在等我了。

“嗨!”我打了个招呼。

离我最近的是徐来福,他笑着点了点头。

走近,发现除了三个男的以外,好像还剩一个女的没到,那便是董婷了。

“哎,我说小弋,你也不嫌热啊?”孙阳指着我的牛仔服说道。

看孙阳穿着一件七分的短袖,裤子也是七分的样子,恐怕这人品也是七分的状态吧……

“没什么,之前的衣服洗了还么干呢!”我打着哈哈道。

“骗谁呢……”孙阳眼神飘忽不定地说道。

“嗯……董婷呢?”我打断了他的话,只要是我不想回答的问题,就只能用这招来搪塞他了,不然的话,关于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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