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我的老婆是千金>第一百章 星回节

秦天从旁边的那名女子的话语中听出了羡慕之意,看来阿依在这个寨子里面是一朵花了,好多人都追求她。

那名少数名族的女人说完这话之后,不由的撇向了刚才邀请阿依的那个男人,看来她是对那名少数民族的帅哥有好感的。

按照风俗,适龄女青年参加跳歌会必须领个小伙子回家,才算有本事。自己体面,父母也高兴。同样,男青年参加歌会也以被姑娘约走为荣。倘若一个人去,一个人回,全家都不愉快,旁人也看不起他。

姑娘房中来往的小伙子越多、越热闹,说明姑娘的人缘好,喜欢姑娘的人多,魅力也就越大,做父母的面子也就越有光彩。彝族女人就是用这种特定的地点来选择自己的爱情,她们视爱情为生命,把温情献给家庭,把欢乐留给了生活,姑娘房见证着她们浪漫的爱情故事。

想来阿依在这个寨子里面还是非常有面子的。

阿依笑着不说话,席地而坐坐在了秦天的旁边和他一起看自己的族人跳舞。

平凡而安静的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随着阿依每天无微不至的照顾,秦天的身体也渐渐的好了起来,他的心情也渐渐的开朗了起来,随着心情的开朗,他的身体越来越好了。

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还没有队友来找自己,他有些纳闷,不会是他们把自己给忘记吧?还是……

秦天不愿意多想,他们可是精锐中的精锐,不太可能出现出现全军覆没的事情。

晚风习习,吹动着树叶摇摆,从树林里面吹来的晚风,更加的凉快和清爽。

如果在汉族的话,那么今天就是一个很平凡的日子,但是在彝族的话那么今天就是一个重大的节日——火把节,古时候也叫做星回节。

这个节日在彝族相当于汉族的春节,是非常受重视的一个节日。

秦天的身体素质很好,一个多月的修养只要没有什么剧烈的运动,他的伤口就不会破裂,主要是肚子上面的伤比较严重,其他的伤口基本上已经好了。

阿依给秦天做了一套彝族的服饰,让秦天换上彝族的服装。

黑色窄袖且镶有花边的右开襟上衣,下着多褶宽脚长裤。头顶留有约三寸长的头发一绺,汉语称为“天菩萨”,彝语称为“子尔”。这是彝族男子显示神灵的方式,千万不能触摸。外面裹以长达丈余的青或蓝、黑色包头,右前方扎成拇指粗的长椎形的“子尔”--汉语称“英雄髻”。男子以无须为美,利用闲暇把胡须一一拔光,耳朵上戴有缀红丝线串起的黄或红色耳珠,珠下缀有红色丝线。

秦天从房间里面一出来,阿依就呆住了,长期的锻炼让秦天的身材很好,刚毅的面容,如同星辰般闪亮的眼眸,加上特有的民族服饰,看起来非常的阳光帅气。

“你要是彝族男子的话,那么你一定会取得冠军的!”阿依围着秦天看了一圈说道。

“什么冠军?”秦天问道,不过这身衣服倒是很合身,不大不小刚刚好,而且做剧烈运动的时候还不碍事。

“当然是选美冠军了!”

“什么?选美?”秦天愣住了,不是女人才能够选美的吗?男人也选美吗?

阿依看到秦天惊愕的表情,吃吃一笑说道:“到了那天你就知道了。”

“走吧。”阿依说完便率先走了出去。

秦天连忙跟在了阿依的后面。

村子外面有一个很宽阔的场地,广场的中央搭建了一个祭台,寨子里面的人都到了这个广场上面。

广场的中央有一个老头,穿着和别的男子不同,看到这个老头,秦天感到很面熟,月光清冷,距离的也比较远,秦天看的也不是很清楚。

“那个人是谁?”秦天开口问道,周围的人都不说话,秦天也不敢大声的喧哗,而是小声的问了一句。

“他是我师傅,也就是我们的‘毕摩’。”阿依小声的解释道。

“毕摩?”秦天听不懂是什么意思,只好不耻下问。

“哦,就是你们说的祭司。”

这样一解释,秦天就懂了,不过他没有想到如今的社会,少数民族还有祭司的存在,对他来说还是很新鲜的。

毕摩身穿法衣,戴上法笠,手中不知道拿着什么东西,慢慢的蹲了下来,一会儿功夫,祭台上面的就开始着起火来。

“打火机?”秦天好奇的问道。

“怎么可能是打火机?那是击石取火好不好,也是人类最早的取火手段,在说了那也不是打火机,而是‘燧石’!”阿依耐着性子跟秦天科普起知识来。

秦天不住的点头,点火之后,‘毕摩’诵经祭火,这个过程有半个多小时,然后家家户户开始排着队从毕摩手里接过用蒿草扎成的火把,游走于田边地角,效仿阿什嫫以火驱虫的传说。

祭火之后,就开始玩,有的人甚至一晚上不睡觉,玩一个通宵。

小孩子们唱歌,跳舞,玩捉迷藏。大人们则燃烧起篝火,一起玩游戏,上下辈之间的拘谨在这节日的气氛中荡然无存。

秦天也是玩的很开心,学着唱歌,跟小朋友们捉迷藏,跟阿依学跳左脚舞,玩的非常的开心,烦恼什么的渐渐的都抛到了脑后。

这也许就是汉人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区别吧?汉人很少一起去做同一件事情,比如一起杀羊宰牛平分,到某个特定的节日一起玩耍,做游戏,秦天已经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做过游戏了,原本绷紧的神经,在今天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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