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第九象限>第三十五章 我说过我会做到的

许多年后,在残酷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撒克逊和布立吞武士将回忆起年轻时代曾目睹的一场绚丽战斗,来自万里外神秘东方的秦尼斯坦第一勇士、日出之公爵、葵花剑圣以难以置信的方式击溃不可一世的拉洛德国王埃阿斯。

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疑问纠缠于每一位在场者的心中,有人猜测,胜利源自那句古怪的语言。

其时,没人听清楚公爵说了什么,或许是神奇的东方咒语,令凡人获得半神的力量。

沈泽是这样说的:

“no a!”

然后,他举起割肉刀,冲向全副武装的岩石巨人。仿佛牧童大卫迎战非利士的歌利亚,仿佛赫拉克勒斯与大地之子安泰俄斯亲密接触。

埃阿斯一头雾水,对手喊的啥,莫非在施展德鲁伊法术?

一个呼吸的工夫,沈泽越过十几米距离,冲到近前。埃阿斯挥长柄斧斜劈,闪烁寒光的锋利斧刃对准敌人肩膀和脖子交接的地方落下去。

这一砍势大力沉,速度飞快,十六公斤重的斧头在埃阿斯手中似木柴一般轻松自如。而且埃阿斯战场经验丰富,斧子的去势恰好迎上沈泽的跑动线路,双方高速相对而行,在惯性驱动下绝无改变的余地,必将撞在一处。

然而,沈泽原已经快到极点的奔跃骤然提速,又加快三成。抢在铁斧落下前,人突入内圈,将斧头甩到身后。

与此同时,割肉刀当头猛剁。

埃阿斯一招失手后并不慌乱,一面挽圆盾遮挡割肉刀,一面丢弃长柄斧,拔腰间的短剑准备近战。

当,短刀命中圆盾,谁都料不到的场面出现了。

区区一公斤重的割肉刀砍在厚实坚硬的圆盾上,竟如同巨锤轰击。埃阿斯站立不住,踉跄后退,脚下踩到一块饱含汁水的烩牛肉,不由自主沿光滑的城堡石板地滑出去。

他手舞足蹈试图维持平衡,笨重的肢体分外滑稽。

沈泽紧追两步,举刀再砍。

埃阿斯不愧为最勇武的撒克逊战士,见形势危急,索性放弃身体的平衡,顺势半跪于地,将盾牌举过头顶。

借助地面支撑,这防御姿势比站立更稳固,然后,可用短剑从下路反攻敌人。

沈泽义无反顾,人若惊鸿照影来,刀闪青芒惊霹雳。

割肉刀第二次击中圆盾,只听得砰然爆响,木块纷飞,橡木盾被砸得四分五裂。埃阿斯眼前金星乱冒,耳朵嗡嗡作响,胸背剧痛,胳膊像似断掉。

不可能!

纵横不列颠岛向无敌手的埃阿斯无法接受这超脱常理的事实。脑子刚闪念时,沈泽的右脚飞起,踢中他的下巴,庞大身躯横飞几米远。

沈泽跃上,一脚踏在埃阿斯的脑袋上,用力碾压使得肥脸变形。埃阿斯陷入半昏迷,喉咙里无意识地呜呜喘息。

“我说过我会做到的。”

沈泽手提割肉刀,昂然挺立。

城堡大厅中鸦雀无声,人人呆望着场上,刚才所发生的一切恍若梦幻。

在决斗之前,谁能想到如此结局。一则埃阿斯的凶名远播不列颠,不论敌人还是盟友,都不得不承认他的强悍绝伦;二则,东方人和巨汉的体型相差几个数量级,形同小猫对阵狗熊。

因此布立吞人和撒克逊人都认为,埃阿斯打败沈泽毫无悬念。

退一步说,即便沈泽有机会取胜,也应当采用灵活多变的战术,以巧克力。孰知他正面硬杠,打起埃阿斯来砍瓜切菜,力量的对比完全颠倒。

不止当地原住民,三位同伴也很是诧异。

如果沈泽利用异能取胜,那倒正常,蛮族武士强不过拥有天赋技能的信使。但沈泽没有,他使的是普通格斗术。

单纯用短刀击碎橡木盾,力量超出人类肌肉的限度,违背生理学原理。

萨缪尔和宋鱼当然可以轻松打赢埃阿斯,但需要动用天赋异能,实打实拼拳脚刀剑不行。他们的心中生出忌惮,沈泽路子有点儿野,让人云山雾罩,识不破真面目。

唐霜兴致盎然,蠢蠢欲动。沈泽的进步惊人,估计是这段时间偷偷苦练,可气,前几天找他pk还推三阻四,这次完成任务回学校后一定不容他逃脱。

事实上沈泽的招式中融入了技能,不属于普通格斗。

在出发前,为了增强自保能力,沈泽通宵苦炼《跑的快》,打通第三项主线任务。

《跑的快》第三关训练液体介质中的移动,俗称游泳。不局限于蛙泳蝶泳之类的技巧,更多是用特殊方法提高肌肉的效率,提高爆发力,强行突破水的阻力。以及改变物体的热力学结构,在更高密度的介质中位移。

理论上说,练到精深处甚至可以穿行于固体。

华国有一个老少皆闻的故事,牛头山道士穿墙,只要沈泽坚持修炼《跑的快》,总有一天达到那境界。

以密度计算,水是空气的七百多倍。在水中做动作,虽说不当真需要花费七百多倍力气,但也相当可观。

关于这方面,每个游过泳的人有切身体会。

通关“游泳”后,沈泽的《跑的快》技能晋身至27级,水下发力同普通人在空气中发力没区别。那么,他回到空气中发力时,将成倍增长。

别说人类,就算蓝星陆地上最凶猛的生物个体西伯利亚虎,以沈泽现在的力量也足以活撕了它们。

撒克逊人粗鄙蛮横,却恪守武德。首领被打败后没群起围攻,而是请求赎人。按决斗规则,失败者的生命属于胜者,胜者有权杀死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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