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学生完成任务的期限是一年,但是事实上,真正需要花去大量时间的不是执行任务的过程,而是任务的前期准备。

进入索多玛之岭,除去玛丽女公爵的任务听上去万分艰难,但是不计算迷路的可能性,完成整个任务大概只需要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因为实践任务的关系,四年级学生没有期末考试,完成任务回到学院之后,不用补上缺席的课程,继续跟着其他学生的进度学下去,期末再完成一篇论文就行。

薇妮当然更愿意考试,她知识远比一般学生渊博,但是写作能力却比从小接受正规教育的学生差了许多。不过,她向来勤奋,前三年修了好些额外的课,因此,即使错过整个学年的所有课,她也不用担心。而对于连续三年都是年级第一名的伊丽莎白来说,充满挑战性的任务远比轻松易得的期末成绩重要。

因为时间充足,所以薇妮提议,在做任务之前,先跟随一队冒险者去索多玛之岭实地考察一番。虽然伊丽莎白也去过寂静森林、迷雾山谷这样的地方执行任务,但是索多玛之岭远比这些地方危险。薇妮没有足够的信心认为,伊丽莎白能迅速适应索多玛之岭的环境。

她们来到索多玛之岭边缘的丹维尔小镇,在镇上的冒险工会找到了一支刚接下采集任务的冒险队。薇妮找到冒险队的队长,表明她们是进行实践任务的学生,想要对索多玛之岭进行实地考察,愿意付钱与小队同行。

冒险队的队长起初有些犹豫,害怕带着两个学生会拖累整支小队,但是薇妮给的酬劳很丰厚,并且再三保证她们不会莽撞添乱。冒险队队长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带上她们,只是嘴里仍然嘀嘀咕咕地嘟哝说:“现在的孩子,真是不知道世道凶险,小小年纪就嚷着要去这么危险的地方。”

冒险队的采集任务很简单,来回只用了十天的时间。薇妮选的这支小队实力普通,虽然队员之间配合默契,出发之前也做了充分的准备,但是途中层出不穷的各种意外让小队措手不及,疲于应对。到了最后,小队的所有队员。连带薇妮和伊丽莎白全都负了伤。

小队里最年轻的队员伊恩拼得最狠,被牦熊撞碎了两根肋骨之后,只经过神官的简单治疗。便又一次不要命地冲了上去。伊丽莎白因为经验不足,常常会失误,每当她受伤,伊恩总是讥嘲一句“没用的学生。”然后再挡在她们面前。

无论如何,他们所有人最后还是平安地回到了丹维尔小镇。伊丽莎白受的伤并不严重。但是原本对冒险异常兴奋的她忽然变得沉寂。回到小镇的第二天,伊丽莎白和薇妮道歉,说自己需要离开几天。她们两人约定在距离峡谷最近的哈里维尔小镇会面。

哈里维尔小镇只有一间旅店,薇妮填完登记表,旅店老板便将给了她一只盒子。薇妮不知道住旅店还有附送盒子的福利,回到房间一看。盒子里装的居然是一本《圣典》。

知道她会来峡谷,又赠她《圣典》的人,不用说她也知道是谁。

薇妮拿起《圣典》刚想从窗子扔出去。手掌感觉到了书中异乎寻常的力量波动,于是又收回手来。

《圣典》里绘着神术法阵。薇妮不懂神术法阵,只看到淡金色的法阵疏密有致地蔓延了整本书,于是将整本厚重的《圣典》放在了背包里。

伊丽莎白过了五天才来和她会合。她的脸色很差,似乎没有休息好。不过眼里的坚定和绝然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坚固。

伊丽莎白没有再穿平时的旧骑士制服,而是从衣服到靴子全都换了一身新的。墨青色的长靴上虽然没有任何装饰。但是从她走路时靴子发出的声响和弯折的弧度,薇妮已经辨出,靴子的材料是价值不菲的波鹿皮,可御火防水,抵御普通的魔兽撕咬更不是问题。

薇妮猜想,或许是先前在索多玛之岭的经历增强了伊丽莎白对潜在危险的重视,至于买靴子的钱是怎么来的,这问题不属于薇妮的考虑范围。

小镇距离峡谷还有八十英里的距离,薇妮和伊丽莎白整装出发,小镇附近只有一些树鼠这样的低级魔兽,但越是接近峡谷,所遇到的魔兽就越是凶狠。

快接近峡谷的时候,她们遇见了镇上以狩猎为生的大叔。大叔在旅店里喝酒的时候见过薇妮,他好心地提醒说:“小姑娘们不要为了好奇冒险而去这么危险的地方。每年我都在镇上看到很多想要穿过峡谷的人,但是我还没有见到过谁穿过峡谷之后,又走了回来。”

见薇妮和伊丽莎白没有一点退缩的意思,大叔用提着三只兔子的手指着前方的峡谷说:“我在这里住了四十年,也不知道峡谷有多深。听说,峡谷地下住了一条毒龙。毒龙的身体像河一样长,张开嘴可以吞下一座房子。”

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龙,薇妮笑了笑,显然不信。

天色渐渐暗了一下,大叔急着回家,也不再管这两个任信的孩子。他犹豫了一下,将一只兔子递给了薇妮,说:“这只兔子你们先拿去吧,光吃野菜肉干是撑不到峡谷底下的。”

薇妮和伊丽莎白谢过大叔,晚上烤了兔子,美美地吃了一顿。

进入峡谷之后,沿着陡坡往下走,越往下,树木越茂密,阳光越稀薄。潮湿的地面是蛇蝎的乐园。薇妮悄悄让镜子隐藏了她们的气息,以防大型魔兽,或者别的冒险者。

她们俩都穿上了斗篷,身上涂了波特利教授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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