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五月,期末考试在即,但是整个学院却洋溢着欢乐轻快的气氛。

五月三日是玛格丽特太后的八十岁生日,王子宣布,从五月一日到五日,他在诺伯城举行为期五天的狂欢。王子将在太后生辰当日亲自赦免二十名政治犯和二十名异教徒,为玛格丽特太后祈福。

“那我们是不是能看到王子?”劳拉.凯显得很兴奋。

“可能吧,星期天早上六点,王子会去大教堂做晨祷。”薇妮回答说。

“那可是王子啊,”劳拉.凯双手捧着心脏,满眼向往,“王子今年才十八岁,那么年轻。他肯定又英俊又温柔。”

“即使他又俊郎又温和,我也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嫁给他。”沃丝突然说,扬起下巴,下撇的唇角放肆地彰示着她的骄傲不屑,神情高傲如公主。

薇妮和劳拉.凯同时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我认为太过于注重长相是一种虚荣的表现。”沃丝一本正经地说。

“啊,是的,”劳拉.凯挖苦说,“你喜欢柯文那样的,红胡子的彼德岛矮人。”

“你这是地域歧视!你这个地域歧视主义者!”沃丝被激怒了,“再说了,我没有喜欢柯文,只是他在疯狂地迷恋我!他从试练第一次见到我开始,就开始喜欢我。”

薇妮忍笑地一抽。

劳拉.凯扬起声调,说:“是吗。我上周还,疯狂地追求她。”

沃丝认真地纠正说:“那是因为我没有接受他。”

“噢,是吗?”劳拉.凯冷笑,“对,你一点也不喜欢他。”

沃丝撩了撩耳旁的碎发,烦恼地说:“可不就是么。以后你再见到柯文想和我独处,你一定要来阻止他。”

狂欢节从星期五开始,下午下课之后,劳拉.凯和薇妮去了热闹非凡的大街上。

狂欢节的第一天叫“紫彩带日”,所有门上挂着紫色彩带的商店里面,都准备了免费的小点心。薇妮和劳拉.凯去了每一个商店,走到走不动,这才心满意足地各自捏着一只做成小绵羊样子的蛋糕棒棒糖回了学院。

沃丝和柯文在花园里的长凳上坐着,两人各自拿着一本一眼看上去就有些年代的书。

劳拉.凯和薇妮向他们走去,劳拉.凯让柯文往旁边挪挪。然后坐在了他们中间。沃丝有些不高兴,同时又很“优雅古典”地皱了皱眉。

薇妮把蛋糕棒棒糖递给沃丝,说:“要尝尝吗?这个好吃极了。我和劳拉.凯都把自己吃成了蛋糕馅儿的。”

沃丝作出一个高贵而怜悯的表情:“谢谢你。薇妮,你这么做真是太贴心了。但是,我不喜欢吃甜点。苦的滋味更能够有助于我感悟人生,就像诗人歌尼说的那样:生于卑微,长于苦难。噢,不,这不是苦难,这是创世神赐予我的诗歌。”

“好吧,那我们现在回去了吧。”劳拉.凯拉住沃丝说。

沃丝看了看被冷落在一旁的柯文,说:“你们先回去吧。我和柯文还要谈论歌尼的《曙光》。”

劳拉.凯和薇妮走远了之后,劳拉.凯哼了一声说:“沃丝她不是说让我阻止柯文缠她吗?真是虚伪。”

等看到在公共休息室等她的费奇之后,劳拉.凯轻易地就将沃丝和红胡子矮人柯文抛在了脑后。

到了星期天一大早。劳拉.凯、费奇和薇妮一起去了诺伯城大教堂,沃丝则去了她自己常去的教堂,表示不会为了去看王子而打破自己的生活习惯。

他们到的时候,教堂外已经聚集了成山成海的人。

身材挺拔,穿着墨蓝色制服的玫瑰骑士在教堂外隔出了宽敞的通道。想要看见王子的人们互相推推搡搡,都想挤到前排。费奇在前面开道。劳拉.凯和薇妮手拉手,艰难地拨开人群,钻到了人群最前面。

在等待王子的过程的,人群挤来来推去,像是无声却汹涌的浪潮。劳拉.凯挽着费奇的手臂,头靠着他的肩,小猫一样地说:“王子还没来,我好困。等到王子来了再叫我。”

随着人群的一阵骚动,王子的车队终于驾到。

四匹马拉着的白色马车上刻着代表华洛王室的郁金香,人们伸长了脖子,睁大了眼睛,却没法透过窗帘,看到马车里的王子。姑娘们在第一刻就达成了共识,王子的侍卫长是她们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子,而一半的男士们则纷纷说:相貌不属于评判一个男人的基本标准;另一半男士表示: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不介意和这位仪表出众的侍卫长比划比划。

大教堂外的广场上,黑袍神官们聚集在道路两旁迎接王子的到来。

头发全白了的主神官站在教堂外的台阶上,他面容平和、神态安详,他的眼神坚定而虔诚,并不为王子的到来而有任何的波动。

王子的马车在大教堂外停下,劳拉.凯屏住了呼吸,发出了激动的惊呼。费奇好气又好笑地敲了一下她的额头,劳拉.凯缩了一下脖子,冲他露出灿烂的笑容。

年老的主神官亲自走下台阶迎接王子,王子从马车上走下来。虽然盼望了整个清晨的姑娘们只能看到王子的背影,但是这足以让她们激动万分。

王子的投手投足间有着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仅仅是望着他的背影,就让人不自觉地想要单膝跪在他的面前,向他致以最虔诚的礼节,宣誓成为他的臣民。

王子低头亲吻了主神官的左手,主神官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说了一句保佑。

王子进入了教堂,人们踮起脚尖,拉长了脖子,齐齐看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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