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网络游戏>大晋孤烟之山河破碎>第五章 公元307年 竹书纪年 11

曹魏把匈奴分为五部,令左部居太原故兹氏县(今山西省汾阳东南)、右部居祁县(今山西省祁县东南)、南部居蒲子县(今山西省隰县)、北部居新兴县(今山西省忻县)、中部居大陵县(今山西省文水县东北)。

原来匈奴五部中,四部在太原(晋阳)以南,只有北部在晋阳以北,被并州三大重镇晋阳、新兴、雁门包围。所以匈奴北部并未造反。表面上还归附晋朝。

杂胡一般是匈奴早期征服的部落,随匈奴进入山西。曹魏暗中鼓动这些部落独立,并且对他们开放整个并州。杂胡部落随后才能散居山西各地。朝廷是不让匈奴五部随便迁移的。

晋阳地区稳定下来,刘琨就专心研究整个并州的形势。除了刘渊匈奴在晋阳西南的吕梁山区,几乎并州全境都有杂胡居住。晋阳、上党、乐平(阳泉)、常山有众多羯族,山西是除陕西以外,胡人最多的地方。

与刘渊对杂胡的争夺,成为刘琨在政治、军事上的主要任务。刘舆知道后大摇其头,赶紧给刘琨写了一封信:“听闻你已经安定晋阳,就应全力与匈奴作战。若怕人力不足,就应调来关外拓跋部助战。与刘渊争夺杂胡费时费力,实属本末倒置!朝廷派你去并州的核心目的是消灭刘渊。不管用什么手段,你应以最快速度消灭之。切记,切记!”

刘琨并没有听刘舆的建议。第一他不想借用外力,怕拓跋部成为第二个刘渊;第二,刘琨非常自信,自认为以并州汉人为主,再联合境内原有的其他胡人就能消灭刘渊。只是这样所用时间会稍长一些。

呜呼哀哉!刘琨在并州的前期战略大错特错。刘琨虽是本书主角,但是笔者并不想吹捧他。只希望尽可能真实的呈现那个时代。陆游“刘琨死后无奇士,独听荒鸡泪满衣。”不过笔者钦佩刘琨在社稷将倾之际,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笔者的笔名便提取自刘琨的诗旧嫌昧耸年。

大晋对于长城以南和以北的胡人是区别对待的。对于长城以南的胡众。大多三代以上就归顺朝廷。大晋基本上把他们看成自己的子民,一般在山区放牧,将部落酋长看成低级别的士族,一般是叫他们的子弟来洛阳学习文化。当然不可避免的被人看作是“当人质”。所以胡人以部落为单位。游离于陕西、山西的山川、水域之间,管理比较松,州郡对他们基本上是清静无为。

这种政策的后果是明显的,胡人安定放牧,人口暴增。虽然人口还远不及农民,但是游牧的生活方式,本来就养活不了太多的人,使胡汉矛盾丛生。西晋后期,甘、陕、并三省约有近半是胡人。刘琨到并州时,并州全境汉人仅仅30万人。

一个地区如果能养活五百万农业人口。却很难养活一百万的游牧人口。

胡人众多还不算,更要命的是他们的养马技术还得到升华。汉人有很高的饲养技术。胡汉杂居百年。都被胡人学会。其中最重要的是马匹的‘去势’。还有在草料中加盐,中草药(兽药),马群的公母比。

我们对草原的印象,遍地是骏马。并不符合古代草原的实际情况。至少在金元之前。游牧社会养马并不多。所谓‘分吹草地现牛羊’。游牧主要的食物是羊。一般是超过五只羊才有一匹马。长城之内的胡人率先从汉人那里学到先进的养马技术,所以他们比关外的鲜卑更强大。比关外胡人先在中原建国也就顺理成章了。当然关内胡人学到的可不仅仅只是养马技术。他们更接受晋人的各种制度。

游牧社会每一次强大,都和养马技术的升华有很直接的关系。金元时期出现大规模的马群。一个骑兵要领三匹马出战。他们不是去欧洲征服谁,简直是去欧洲放牧。直到来复枪出现之后,骑兵才悲催了。

中原王朝一般设‘官马’机构。可是却无法保证足够数量的优良骑士。所以军队一直走步骑结合的道路。草原王朝前期用民马。既有战马又有骑士。翻翻历史,什么时候他们也设了‘官马’机构,就说明他们的军力开始坠落。到了后期。蒙古骑兵、八旗子弟也不太会骑马了。

并州散居大量杂胡,刘琨要治理好并州,不团结他们是不行的。可是团结杂胡,也会牺牲农民的利益。农民要拿出粮食来交换牛马、奴隶,农民的粮食也是不足的。

地主们也不可能要太多的牛羊,他们更多的要奴隶来扩大其生产。而奴隶们在游牧部落里以放马、放羊为主。在农家却从事繁重的农业生产。在汉民眼里农业劳动很正常,而胡人奴隶却认为受到了更大的“奴役”。

所以匈奴刘渊对胡人的口号就是“晋为无道,奴隶于我”,内迁胡人响应的很多。

我多次述及胡汉矛盾,无非是说胡汉矛盾是由游牧社会和农耕社会的不兼容引起的。 不能简单的认为是胡人残暴。或是农民奴隶胡人。

胡人拿奴隶与汉人交换粮食,其中受伤最深的是羯人。因为羯人在胡人中最没有地位。

他们本来就是匈奴的奴隶对象,要交换,当然先交换他们。第一个统一北方的后赵皇帝石勒就是羯族人。

晋朝对长城以北的胡人,管理比较严格,不仅有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等如此的专门管理机构,还有辅相制度。

护羌校尉等是地方主官,对胡策略为“可安抚,则可抚;不可安抚,则击之。”

而辅相则是晋廷派去帮助胡人治理领地的官员,也起到监督作


状态提示:第五章 公元307年 竹书纪年 11--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