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超级近身高手>第二十七章 掐死她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在场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小登哥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尸体和受了伤的罗哪梅之后,伸出手拦住众人道:“都别动,这个人是金雕的人,把他的尸体拖去埋了吧!”

这个跟美国头号通缉犯刚被美国干掉没有几年的大登哥长得十分酷似的小登哥,从身上掏出一包他们当地村民用来止血的药粉,走到罗哪梅的面前,蹲下一边给她上药一边对我说:“你不要误会,那个人真的不是我的人,他是金雕放在我这里的眼线。”

我点了点头,走到脸色苍白的罗哪梅面前,看了看她身上的伤势,子弹从她的肩胛骨上贯穿而过,帮她止血好了之后,我一脸感激的看着她说了句:“谢谢。”

“不用谢我,你也救过我,现在我们扯平了。”罗哪梅说。

在罗哪梅休息的时间里,小登哥跟我讲述了他这个会晒毒枭的难处。虽然他也有一支几十人的武装队伍,可是跟金雕以及洛康那些人比起来,自己就显得非常的微不足道了。

小登哥能在会晒镇上混个老大已经很不容易了。

因为他随时有可能被吃掉,而他如今还能站稳脚跟的原因就是他有一条安全的运毒路线和运输队伍,这条安全的路线就是他的护身符。

金雕跟洛康之所以不跟他争会晒就是因为他们的大货,在出货的时候,都会花重金请小登哥给他们运出境,金三角是一个地理位置十分特殊的地方,运输途中在缅甸出了问题被政府军追的时候他们可以往老挝跑,在老挝遇到问题可以往泰国跑。

泰国有问题,可以跑回缅甸。

金雕的人潜入到他的武装组织里,说白了。

就是想得到那条安全的出境路线而已,这点儿小登哥非常的清楚,可是他又不能随便的将金雕的人给杀了,因此只好忍着。

每次出去都故意找借口不让他跟着。

今天那名男子会朝我开枪,是因为他知道了村寨中的那些人都是我杀的,我现在是金雕的死对头,因此他想杀了我好去金雕那里领赏。

那男子知道自己杀了我小登哥也不会把他怎么样。

因此才敢开枪朝我射击。

...........

跟小登哥聊了半个多小时,稍稍恢复了一些体力的罗哪梅,张开煞白的嘴唇对我说:“走吧!今晚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嗯,不过...”我应了一声,望着小登哥说:“你们就不要跟着我们了,今晚我们自己找地方住,人多目标太大,容易被发现。”

“好吧!我不勉强。”小登哥笑了笑。

这么多人走在一起,肯定会被人发现,再说现在四周都是金雕的眼线,要是他再派人对我们进行攻击的话,估计肯定要玩完,现在罗哪梅已经是半死不活了,而我也累得不行,全身都是血和汗水。

我身上大大小小也不下二十来道伤疤。

也经不起消耗了,小登哥带着他的人走人,我将坐在地上有气无力的罗哪梅给背了起来,然后望着她说:“遇到你真是够倒霉的,麻烦不断。”

“我又没有让你管我!”罗哪梅说。

“哟,你嘴皮还很硬嘛,你信不信我把你放在这里喂蛇?”我怒道。

“别别,是我不对,是我连累了你,行吗?”她猛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此时此景我又想起了范莹莹,遇到她也是一样,麻烦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不是被绑架就是被人追杀....

相比范莹莹,我觉得罗哪梅更不容易。

一个女人,在这异国他乡的,不说什么人间正义和理想,光想就这样生存下去,她就要付出很多忍受很多常人难以忍受的东西。

在这里,没有道理,只有势力,金钱,在这里没有人性,只有强者和弱者。

在这个所有人都种罂粟但是却都过着最贫困的生活,这是为什么?因为赚钱的不是种罂粟的人,而是那些为了钱残骸无辜的大毒枭,当然,他们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在赚钱,在这里不种罂粟,就没有收入,不埋没人性跟着毒贩运毒,明天就可能没有饭吃。

在生命的面前,谁都没有选择。

在这半年的时间里,这个比我大六岁的女人,经历了无数次生死考验,她是幸运的,每一次都有惊无险,化险为夷,她也是不幸的,因为半年来一无所获。虽然跟洛康走得很近,可是洛康跟金雕进行合作,大批运送毒品出境的时候却不会带着她。

所以说她这半年都是徒劳无功的。

唯一值得高兴的就是她现在可以在这些部落中随意的进进出出,因为洛康发话,在这金三角地区不准谁动罗哪梅一根汗毛,因此她现在这些部落的小武装组织里,还算是一个大姐大,不过很多人都有一个想法,包括我都在想。

她这个洛康的妹是哪个妹妹?床上的还是床下的?

据我所知,有些特工,还有特殊工作的女人,会不择手段的接近目标,这个不择手段没有下线,包括身体上接触等。

她们都为了要完成使命,而忍受着一些列的不情愿。

当然,这个也是她们自愿的,我在国外的时候,一起受训的还有许多的女人,教官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只要能完成你的使命,中间的那些代价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军人有军人的底线,而特殊工作者却没有。

“你是不是在想,我是一个很肮脏的女人?”背上的罗哪梅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一样。

“没有。”我掩饰道。

“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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