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言情总裁>犀利王女谋>第114章 兄妹上山

花夜不知道的是,这套宅院的真正主人本就是吴翩翩,那所谓看宅子的老仆陈叟其实就是吴翩翩派来负责花夜安全的暗卫,包括他家西侧的那套宅院也一样如此,那户人家,一对老两口和一个儿子,其实也都是吴翩翩的手下。

正因为这附近有吴翩翩的据点,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所以吴翩翩才会将花夜安排到这个古松镇来住!

吴翩翩不会将他置于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外,尤其是花夜身边还有个随时会给他惹来杀身之祸的叶雨蝉!

吴翩翩搬到隔壁院子后,花夜一下子闲了下来,每天能为吴翩翩做的事情就是早晚一次给她扎针,花夜感觉心中有些空落落的,还想再找点事情做,可是吴翩翩的熬药、吃饭什么的一应生活起居有专业人士石妪打理,至于粗活,有陈叟和吴长全两人做,不过,话说,一主三仆,又是度假闲居时光,需要干的活儿真心少,连吴长全都觉得闲得慌,跑去东南角的小园子,将茂盛的野草拔得干干净净,让其恢复了一点花木扶疏的摸样。

不过令花夜欣慰的是,吴翩翩终于恢复了一点活力,听说他要上山去采药,便要求和他一块儿去。

七天了啊,她终于肯动动腿了,再这样窝下去,没病都会窝出病来!

花夜精神抖擞地拿出十二分的殷勤来,一路带着她,比照顾几岁的小朋友还要细心,兼做了导游,一路讲解各种地名及花草树木,生怕妹妹会觉着爬山很累很无聊,以至于吴翩翩最后满头黑线地坐在一块石头上,再不肯走了!

“你是不是觉着我这么病了一回,连脑子都病残了,倒回三岁去了?”

额……花夜把自己的行为回忆了一遍,并客观地评价了一回。确实是照顾懵懂初开的小朋友的做法!

于是揉揉鼻子,又摸了摸小胡子,讪讪一笑,“我这不是担心你么?”

吴翩翩瞥他一眼。“别摸你那小胡子了,小心揪掉了!”

话说,花夜到这里来开医馆,既然是居家长住,不可能天天易容,但是鉴于他的样貌太过年轻太过漂亮,又鉴于他这个年纪又蓄不起胡子来,便做了一副小胡子,每天带着,让自己显出几分沉稳和沧桑来。多少像个大夫的样子。

因着吴翩翩的抗议,花夜终于恢复了正常举止,嘴巴终于歇了下来,林子中一片安静,也有了些鸟鸣山更幽的情趣。

花夜带着吴翩翩采药。效率极低,其实更像是登山游玩,待走到一处峰顶,兄妹俩坐在大石上歇脚吹风,望着山下沃野如画卷展开,直延向天边去,阡陌纵横。良田中的水塘湖泊如嵌在其中的水晶镜,中间烟村人家聚集处,有炊烟袅袅,似乎可闻鸡鸣狗吠之声。

花夜手中拿着一根树枝,给吴翩翩指点着:你看那里,是我们住的镇子。顺着这山脚往东三十里便是楚莹他们家住的梨山镇,从我们镇子往南十八里便是宿远县城……从镇西出去十里地,有个三溪村,风景极佳,哪天我带你去逛逛……

花夜坐在峰顶。拿着树枝,很有些指点江山的派头,吴翩翩倒是听得认真,末了问了一句,“其实从古松镇后穿山而过,到梨山镇实际上只有不到十里路对不对?”

花夜楞了一愣,这个他还没想过,不过片刻之后他会过神来,“确实是的,从镇子后面上山,翻过一个峰头,再过一个小坡就是梨山镇!不过一般没人这么走!遇到野兽或者蛇虫什么的可不是好玩的!”

这时,花夜突然想起一件事来,笑嘻嘻地问道,“阿翩,你的千里眼带了没有?”

在这山顶上用千里眼看风景,不要太愉快好不好!

吴翩翩看他一眼,从随身的小背篓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小望远镜给他。

黄灿灿的黄铜和梨木做的镜体,还是双筒的。

花夜把这个精致的双筒小望远镜放在手中把玩着,问道:“这个不是朝廷给的吧?”

朝廷赐给藩王的是单筒的望远镜,很长,有点笨重;赐给军中将帅的是双筒的,有大有小,但是将帅不在其职时,是要收回的。

而吴翩翩现在拿出的这个精致得可爱,显然哪种都不是,肯定是吴王或者吴翩翩自己秘密请了大师级的巧匠,偷偷制的,而且依着吴翩翩的性格,肯定各种规格的都仿制了个遍。

花夜又道:“这个好精巧趁手,你也不缺这一个,送给我好不好?”

吴翩翩斜睨他一眼,凉凉道:“你那性子,守得住财么?别到时候被人举报砍头了!”

花夜挠挠头,想想自己拿着这个除了当个玩具偶尔看看,确实没多大用处,便作罢,也不去想七想八,拿着千里眼兴致勃/勃地看起风景来。

花夜看了一阵子,又递给吴翩翩,兄妹俩玩的很是愉快。

冷不防,后面突然伸出一只手就向吴翩翩手中精致的千里眼夺去,吴翩翩反应极快,一手拿开千里眼躲过突如其来的横抢,一手从袖子中抖出了一柄细窄雪亮的匕首就斜斜朝身后刺了过去!

身后之人“哇呀!”一声大叫,暴退闪开!

花夜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竟是丁银那厮!

丁银夸张地拍着胸口,“吓死我了,差点划断我的脖子了!”又长长嘘一口气,很是委屈很是气愤道:“开个玩笑,至于么?”

吴翩翩冷哼一声:“开玩笑?我和你很熟么?”

丁银气结!

难怪这妞能被号称“扬州第一泼皮”丁红袖那样的人称为“小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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