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蛊祸>第122章 埋骨
岁月。

记得杏花村里,娇艳的杏花开了一整片,他们并肩自杏花树下走过,春风和煦,少年fēng_liú,满楼红袖,欢歌笑语。

他说:“杏花村里的女孩子漂亮是真的漂亮,可惜你眼里看不见。”

宋峥清弯了弯嘴角,眉眼柔和。

秦少延坏笑着问:“来,和我说道说道,到现在为止是不是连个姑娘的嘴都没亲过?”

宋峥清窘迫地咳嗽起来。

秦少延哈哈大笑,故意做出忧心忡忡的样子来:“看你这样子就知道没有,纯情死了,以后真不知道几岁才能讨媳妇儿。”

他其实不小心一语成谶了,宋峥清到了三十岁才结婚。

还记得有一次,他和狐朋狗友喝多了,突然觉得怪没意思的,这群玩乐的朋友就知道喝酒飙车玩女人,偶尔一起放松下没事儿,但是一点感情也没有,大半夜的他给宋峥清打电话,说喝多了。

结果宋峥清半夜从家里开车过来接他,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那群人在吸毒,当时面色就一沉,把所有毒品都冲到厕所里去了,那群人嗨高了要来揍他,被宋峥清冷冷看了一眼,他说:“你们试试看。”

别看宋峥清好脾气,他就算只是宋家大少爷,甭管是谁也得礼让三分,他很少发脾气,但是发起脾气来也是蛮吓人的,至少那天宋峥清把他训了一顿,秦少延就没敢反驳,只能苦笑保证不再和他们来往了。

当然也记得有一年夏天,他们曾经连夜出海,在海上垂钓喝酒,茫茫大海上,也是这样的星空,他们喝着酒,一整夜谈人生,谈理想,谈女人,谈富贵荣华,谈权势名利,到最后醉醺醺得纵声大笑,而东方露出一线白。

可是再后来呢?

他没有想到何楚韵会在自己的生日宴上突然答应他的追求,他不过是戏言玩闹而已,可是看到宋峥清突然苍白的脸色,他心里莫名涌起一股快意。

他想,这一次,是我赢了,赢得漂漂亮亮的。

所以他走上前去亲吻何楚韵的脸颊,他记得她的脸红红的,眼睛明亮极了,而宋峥清唇边那一丝笑却是那么碍眼。

他看到他写的诗了,夜夜相思付东流,不是没有过愧疚的,可是最终,他还是选择了那么做。

然后,宋峥清出了车祸,下落不明,他看到那辆被撞得不像样子的宾利时,真的万分后悔。

直到他听见宋峥清成为了霍随风的继承人。

他终于决定答应那个人的要求,成为他的接班人,接手祖龙,因为他知道,从今往后,宋峥清就不再与他站在同一个高度上了,如果他不这么做,他很快就会被宋峥清甩到身后。

想要与他站在一个平台上,他别无他路。

今天,终于胜负已分,他心愿已了,本以为自己会愤愤不平,会遗憾,会不甘心,可是都没有。

如今残余在他心底的是解脱,是平静,他知道,死在宋峥清手上,是他最好也是最渴望的结局。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最尊重的对手,我只愿意败在你手里。

秦少延的目光渐渐涣散,声音却愈发轻柔:“阿清,这是忘情蛊,以后,你再也不会被感情所困扰了。”

一切都即将结束了,在这最后的最后,让我再为你做一件事吧,用我的死亡教会你心狠,用我的尸体成就你的辉煌。

从今往后,没有人能再伤害你了。

他最后记得的,是星空与大海。

星辰下,涛声里,往事霸图都如同晨曦之露,消失在了黎明的第一缕阳光里。

正所谓:

天命任性人自骄,少年志气效魏曹,

起手誓弈天下局,我本渊中一潜蛟。

负君负我困囚牢,一朝得出天下晓,

可怜霸图竟似梦,百年心血葬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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