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蛊祸>第67章 宝马

每个人都有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对于宋峥清来说,最美好的时候大概就是现在,吃饱了心满意足,怀抱着美人躺在床上,时不时搂一搂摸一摸抱一抱亲一亲,不要太滋润。

为什么说温柔乡是英雄冢,不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吗?

次日,孙晴好在更衣室里试衣服,最后实在是气不过,蹬蹬蹬跑到宋峥清书房里和他发脾气:“我都提醒过你了,你看你,你看你!”她拈着自己的衣领,“这怎么办?”

吻痕太过明显,根本遮也遮不住,原本选好的衣服肯定是穿不了了,宋峥清有点尴尬,握拳轻咳了一声:“我陪你去挑一件其他的。”

孙晴好恼恨地看着他:“都说了不要在哪里了,你聋了呀?”她生气的时候也不像是生气,或许大多数热恋中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发脾气都像是在娇嗔,谁忍心责怪呢?

宋峥清不仅不会生气,甚至还分外怜惜,他低声下气地和她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他环抱着她,晃一晃,紧一紧怀抱,她的气就散了,咬着嘴唇看着他:“那你替我选。”

宋峥清为她选了一件旗袍,立领可以非常贴心的遮住所有暧昧的痕迹。他替她把拉链拉上去,然后搂着她的腰说:“我还是喜欢你这么穿。”

“……现在外面三十多度,你让我穿件没领子的不行吗?”

“这样多好,不露胸也不露腿,否则到时候空调开得低,你会冷的。”他喜欢她今天这一身纱旗袍,杜若色提花,素淡但是雅致,配一串珍珠项链就非常得体合宜了。

孙晴好却嗤笑声:“骗人。”

说得好像她不知道他是不乐意她穿太过暴露的衣服,男人有的时候就是那么小心眼,但是这醋吃得实在可爱,她心里其实是欢喜的。

宋峥清款款拂过她的手臂:“在家随你心意,但是我觉得小礼服不适合你,你觉得呢?”

“你说了算咯。”

孙晴好是为了出席的衣服烦恼了一会儿,但是宋峥清就完全没有了,他参加这种宴会一向穿得非常随意……是的,就是在人家都西装革履油头粉脸拾掇得很体面的时候,他就没有穿过正装。

理论上来说这是一种非常不尊重别人的行为,但是宋峥清有自己的理由,他要是穿太正式的话,恐怕这顿饭就没人能吃得下去了。

因为一般宋峥清穿着很正经的话,就意味着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而且那绝对不是好事。

当然了,他也不至于穿得太过随意,不过人长得好看,身长玉立的,穿什么都让人觉得玉树临风,是个翩翩公子。

看脸的世界,穿着不重要。

在这间隙的时间里,宋峥清拿了指甲钳给她修磨指甲,握着她的手指,用锉刀一点点修圆滑漂亮,孙晴好只记得小时候母亲为她修剪过指甲,记忆也都早已模糊,没有想到宋峥清会这样温柔体贴。

他好像总是一次又一次在刷新自己对他的认识。

但是虽然心里感动极了,她嘴上说出来却很调侃:“昨儿我抓痛你了吗?”大概是最开始对他心怀愤恨而留下来的坏习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总喜欢挠他,以前是故意抓破,现在真的不是故意的。

宋峥清无比温柔地给她一瞥,笑着摇摇头,什么都没说,但是那神态足以表明一切了。

修剪完,孙晴好把手凑到眼前端详一番,说:“还是太长了,再剪剪吧,会断。”

“差不多了。”宋峥清握着她的手指笑,“你力气小,我一点也不痛,况且那个时候,连痛都是美妙的。”

孙晴好决定下次还是改抓床单好了,这个坏习惯得改。

宴会在刘齐的度假别墅内举办,近山,风景秀丽,放眼望去没有一辆不是豪车,不过对于这些人而言,什么车早已不是关注的重点,什么车牌才是至关紧要的。

宋峥清有很多车,但是私人出行的时候他只会开一辆非常普通的,宝马,也就三四百万左右,在动辄就上千万的一群豪车里简直不显眼到极点了,车牌也特别亲民普通,随便买的。

坐在宝马车里的孙晴好一想起这个就觉得特别好笑:“让我猜一下你为什么会选这辆车。”

“为什么?”

宋峥清的车库里有许许多多的名车中的名车,但是他偏偏选了这辆,为什么呢?

“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孙晴好看着车窗外的车水马龙,还有他映在玻璃窗上的侧颜,“众里寻他千百度。”

宋峥清就看着她微笑:“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你在灯火阑珊处。”

孙晴好的心一刹那就被他的温柔融化成水了。

宋峥清到得不早不晚,刘齐和孔晗把他们迎进去,没怎么引人注意,孔晗仪态万方,非常漂亮,作为女主人大方得体,和刘齐看起来也恩爱非常,如果不是早就知道刘齐另有真爱,孙晴好绝不会怀疑他们夫妻感情。

真是人生在世,全靠演技啊,一个个都是影帝。

刘齐坐下来陪他们坐一会儿:“你今天来得早。”

宋峥清端了杯鸡尾酒给孙晴好,这才说:“朋友总归不好来太迟。”

孙晴好刚刚抿了口酒,就听见他这句话,一口酒梗在喉头,突然觉得宋峥清的情商真心不低,这句话说得多么好听,刘齐一下子就被触动了,他深深吸了口气,想要说什么,孔晗却说:“史密斯将军来了。”

刘齐原本的话就咽了回去,宋峥清细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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