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蛊祸>第72章 香珠

他动作很轻巧,一点也不笨拙,几件小巧的工具在他手里是如虎添翼,一只螃蟹的肉被取出来还能把壳拼回去,又是一只完好无损的螃蟹。

孙晴好早就洗了手,拿手机咔嚓咔嚓拍照,然后上传,获取无数人的点赞和评论。

唐胖子:[口水]你们吃螃蟹居然不叫我!

骚少:我们在看无聊的晚会你们居然在吃螃蟹!

刘大头:简直丧心病狂!没有人性!人干事?!

谢寰:给楼上三位点赞,ps,我在外地和女朋友吃饭中,终于不用看那无聊的节目了,哈哈哈

大家纷纷表示羡慕嫉妒恨,顺便吐槽谢寰拉仇恨。

唉,有权的人,就是辣么任性!

宋峥清在接触她之前从来不知道还有吃饭前先拍照这种事情的,他是大家族里出来的教养良好的孩子,和长辈一起吃饭一定会等长辈拿了筷子才会开始,然而他现在也很喜欢她的这个举动。

如果生活中有那么多的事情值得留念,值得让她认为这是美好的,值得秀的,那么,生活是有多么幸福呢,他简直不敢想象。

他所说的礼物是在孙晴好去参加周甜婚礼的前一天收到的,被神秘得包在一个盒子里,她有点好奇:“我现在打开吗?”

“现在打开。”

里面是一串手链,很长,可以绕几圈在手腕上的那一种,看起来像是佛珠,但是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孙晴好没有看出名堂来:“这是什么?”

“木犀香珠。”

和宋峥清呆的久了,自然也就知道所谓的木犀是指桂花,这难不成是桂花树磨成的珠子吗?

当然不是。

宋峥清怎么会用那么low的法子呢?

那是趁着清晨露水未干的时候,把含苞待放的桂花从枝头打下来,然后花磨成花浆,用细纱布去净水分,再碾磨,捏成小球,刺孔,最后晾晒风干,用细线穿好,这才是一串香珠。

孙晴好的表情简直不能用震惊来形容,她绕在手腕上的那一串香珠,敢情真是用桂花做的,这怎么看得出来呢?

这份心思实在是太巧妙了。

“等到来年蔷薇花开的时候,可以做得更好,压模子做成鸳鸯玉佩,到时候你一块我一块,好不好?”他温柔地替她把木犀香珠缠绕在她的手腕上。

孙晴好微垂着头,努力让自己不要太感动而落泪:“好。”她哽咽着说,投入他的怀里。

“明天去参加婚礼,穿那身秋香色的旗袍好了,和这个很搭。”

这件织锦旗袍也是宋峥清亲手绘制的花纹,仙鹤与祥云,非常雅致古典,李鱼丽喜欢得不得了,问他能不能用边角料做一块丝巾。

“那天来得都是老同学,你就不怕吗?”

“怕你和别人旧情复燃吗?”他失笑,“晴好,我那么努力如果还是留不住你的心,那我也是真的没有法子了,你教教我要怎么办才好。”

孙晴好也不禁想,世界上还会有比宋峥清更好的男人吗?她见识过这样出色优秀的男人,她的目光怎么还能为那些平庸碌碌的男人而停留呢。

她甚至已经不记得前男友的样子了。

谁管他长什么样呢,模糊也就模糊了吧。

她心安理得地想着,一点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她推了他的肩头一把:“都是你的错,宋峥清,你这一招玩得实在太漂亮了,就算知道你有阴谋,我也跳得心甘情愿。”

她会因为担忧以后如果宋峥清不要她而拒绝这样的温柔吗?当然不会。

唉,谁能拒绝这样一个男人的温柔呢,至少她是不能的。

而这个世界上,唯有爱情,是人永远永远也无法拒绝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开始腻歪了,感情戏果然是百写不厌啊~

下一章开始,会让男女主的感情更进一步……是的,他们还可以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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