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蛊祸>第77章 冬天

天气以可感觉的速度冷了起来,树叶变黄,枫叶变红,秀园里有一小片枫林,红叶如血,从楼上眺望,凄美异常。

在这样天气已经很冷但是还没供暖的季节里,男人真的是一件很好用的取暖产品。

这是孙晴好的试用体验,至少现在每天早晨她都不怎么乐意放他起床,被他抱着,被窝裹着,那多暖和啊。

“不要,好冷的。”她睡眼惺忪地往他怀里挤了挤,坚决不想他掀开被子,就算动作再快,也是会有冷风钻进来的。

宋峥清被她那么一抱一蹭,哪里还有抵抗能力,只能苦笑一声,陪她继续沉迷温柔乡里,只是他睡意已消,所以就抱着她做点别的什么事情,呃,比如说,思考一下人生。

他想,晴好的皮肤真的是越养越好了,这么从背上摸下去,滑不留手的,比摸那最上等的丝绸手感还要好。

再来一遍。

如果这世界上有几件赏心悦目的事儿,赏花算一件,赏月也算一件,赏花赏月再来壶酒就更是一件 ,然而……唉,有什么滋味比得过在温柔乡里抚摸美人背呢。

那种感觉,不是他泼墨挥毫,不是他画笔丹青可以比拟的,简直令人沉醉,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还有腰,真是的,美人杀人谁用刀?斩将追魂全在腰。宋峥清有时也想,晴好毕竟是个保守的女孩子,况且女孩子也不像男人那样容易想入非非、无师自通,她原本在这一方面是很空白的,据说她曾做过最暧昧的一个梦,不过是在路上有人突然拉住她,在她唇上轻轻一吻。

唉,这腰摸起来的手感正正好,腰线的那一处弧度格外令人流连,简直目眩神迷,如果她再稍微会点技巧手段,他恐怕是真的一点理智都存不了了,宋峥清那么想着,竟然有那么几分可惜。

他伸手抚了抚她的眉毛,孙晴好的眉毛生得最好看,天然比修过的还漂亮,他以指为笔画过她的眉毛,然后指尖往下落,落在她细腻粉嫩的香腮上,紧接着是微微张着的红唇,柔软馥郁,他着了魔似的往上一吻。

和从前的每一次一样,他无法离开。

孙晴好是在朦朦胧胧间被他弄醒的,她翻了个身,把头埋在被子里:“你起床吧,我不赖你了,我好累,好累好累。”

“不亲你不亲你,”他忙哄她,“你继续睡吧。”

他要承认,之所以今儿没能起来,也是因为昨天睡太晚了,咳,要说孙晴好虽然自诩吃得多要胖了但是其实却没有胖起来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每天晚上运动量比较大,都消化了。

如果不是每次都睡着了,她真的想说“我们吃个夜宵再睡吧”。

孙晴好想了会儿,觉得宋峥清的人品还是可以值得相信的,所以她翻了个身又回了自己熟悉的位置,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她把他的手握在了手心里,十指相扣,宋峥清也紧握着她的手,突然觉得生活是如此惬意美好。

这一刻,永远不要到头才好。

入秋以后,孙晴好就只是在微信上看到唐鑫他们八卦何楚韵的近况了,她依旧拒绝打掉孩子,独自在秦家的小别墅里安胎,秦方仪刚出了院,但是骨头还没有养好,她已经预约了最好的整容医生,准备展开报复。

毕竟,和她有瓜葛的男人不是都结婚,结婚了也不是都有一个猖狂的老婆,那么多年来,她掌握着的可不仅仅是简单的桃色绯闻。

宋峥清掌握秘密是为了维持秩序,而秦方仪收集秘密,则是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力,她的野心已经是司马昭之心。

“她和你真是截然相反的人呢。”孙晴好这么评价。

宋峥清道:“她只是还不懂知道太多秘密会有怎么样的结果,其实看我就知道了,简直没什么意思。”

“有多没意思?”

“你会发现你看见的世界是假的,真实的世界,肮脏而黑暗,虽然有明亮的光辉,但是就好像是黑夜里的星星和萤火虫,存在,但是微弱。”

“你的世界是这样的吗?”

“有太阳的世界,怎么会是黑夜呢。”

宋峥清知道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他寻寻觅觅了很久,他爱过别的人,但是直到今天才知道,那都是浮云,只有她是对的,所以格外珍惜。

而他说话一向那么好听,总是让她的一只耳朵发烫,孙晴好扭过脸,咬着唇,心里欢喜但嘴上还要责怪:“你每次都说这种话,老夫老妻了,至于么。”

“你理解有误。”宋峥清道,“爱情就好比酿酒,只有越酿越醇的份儿,时间越久,爱情也应该更浓,而非淡薄,说爱情过了保鲜期的人,也不过是在为自己的移情别恋做借口。”

这番话说得何等掷地有声,何等漂亮动听,简直是孙晴好听过的最好的情话。

她想,如果我们还有那么漫长的未来可言,那这句话,就是最好的定心丸。

在你侬我侬的日子里,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过了十一月,北方就开始供暖了,孙晴好以前在南方,每次冬天都被冻成狗,现在有了暖气,简直暖和得要哭出来。

在室内只穿一件单衣就好,秀园里到处都有暖气,根本不必穿厚外套,在寒风凛冽,秋雨潇潇的早晨,伸出一只手去试了试外面的温度,感觉到的再也不是冰冷刺骨,而是暖暖的室温。

她再也不用拖着宋峥清赖床了……甚至他有时候早晨有点蠢蠢欲动的时候,还会被她嫌弃:“快去工作了,整天睡懒觉你不像话呀宋先生,从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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