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时代巨星>第三百九十七章 转变风格

“我写了一首新歌,尝试一下。”程志坚连忙说道:“当然,和您没法比的。”

“哈哈……。”

李霖哈哈大笑,“说起来,论作词作曲,我也许还不如你呢!”

“你知道的,我的歌在某些专业人士的眼中是无病呻吟的东西,是教坏小朋友、产生靡靡之风的坏东西。”

李霖想起了某些报纸对自己的评击,顿时不屑了起来。

什么‘教坏小朋友’、‘什么谈情说爱’之类的全部都泼到李霖的头上,并且称他的歌曲‘没有正能量’、‘对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简直就是好笑。

一首歌而已,娱乐大众的东西,居然扯上了教化,这种事情也就是那些砖家叫兽干得出来。

还有那些小报纸,为了博名利,什么都敢说,什么脏水都敢泼,简直就是烦不胜烦。

“那些人纯粹是眼红。”

程志坚为李霖打抱不平,“他们就是红眼病犯了,你也不用在意。”

“我当然不会在意。”

李霖大手一挥,“你去录音吧,我来看看,说不定我们可以成为同事。”

“真的吗?”

程志坚大喜过望,“太谢谢了。”

整个灵魂乐队的成员都感觉今天好像处于梦幻之中。

先是看见了红遍整个亚洲的李霖,随后对方居然记得他们,而且还和他们聊了起来,还说也许可以成为同事。

同事!

歌手的同事当然也是歌手,这就代表着李霖要引荐他们到公司里面去,这对于一直在酒吧驻唱的他们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喜事。

尤其是李霖所在的公司是金牌唱片公司。

尽管这家公司只是新崛起的唱片公司,和老牌公司没法比,但这个公司旗下拥有像李霖这样的亚洲天王,还拥有小天后张慧妹。

像张绍涵那种小有名气的歌手更是数量众多,是新崛起的一家不容忽视的唱片公司。

他们还记得他们以前看过一张报纸,它称‘金牌唱片公司’是新世纪以来唯一一家有可能挑战唱片巨头地位的公司。

当时他们还羡慕,想要加入其中,现在梦想成真了。

他们不怀疑李霖能不能引荐他们过去。

先不说李霖是金牌唱片公司的持有人,单说李霖是金牌唱片公司的一哥就不需要怀疑了,一哥的地位不容置疑。

努力!

几人对视一眼,全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坚定。

这是一个机会,只要把握住了,他们就能够往前面跨一大步。

作为歌手,谁不想站在最绚丽的舞台上尽情的唱歌,谁又愿意永远都呆着酒吧之中,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酒吧驻唱歌手。

即便是有些名气,又怎么能够和在舞台上接受粉丝欢呼的明星相比。

“这是我们的曲谱。”

程志坚恭恭敬敬的将曲谱递给李霖,怀着被指点的心态说道:“希望您能够指点我一下。”

“说得这么客气干什么?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

李霖轻笑着接过程志坚递过来的曲谱,仔细认真的看着。

这首歌的名字叫做《鲜花火种》。

从曲谱上来看,是一首重金属摇滚风格的歌曲。

“鲜花火种鲜花火种

火种鲜花火种鲜花

砰砰啪啪砰砰啪啪~

经历过风吹雨打_经历过日晒雨淋……。“

吟唱了几句,李霖就停了下来,然后他看着灵魂乐队期待的目光,原本准备的严厉说辞也说不出来了。

“这首歌的歌词没什么问题,曲谱也没什么问题。”

李霖的话让灵魂乐队的几个人眼神亮了起来。

得到李霖的赞美意味着什么谁都清楚,现在的李霖不仅仅是歌坛如日中天的天王,还是音乐鬼才,他的才华被众多流行教父点头承认。

他说好,这首歌极有可能火起来。

“但是……。”

李霖话音一转,灵魂乐队的几个人的心顿时吊了起来。

“你们的这首歌太普通了。”

“普通到没有任何问题。”

灵魂乐队的众人一愣。

这是意思?

普通到没有任何问题?

程志坚若有所思的看了李霖一眼,眼中的光明黯淡了下去。

李霖没有停留,继续说道:“我看不见任何出彩的地方,换句话说,就是这首歌注定是一首淹没于歌海的歌曲。”

“论传唱度,它不如流行歌曲和口水歌。”

“论思想深度,它不如一些励志歌曲那样积极向上。”

“整首歌,我看不见任何亮点,唯一看见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它没有任何缺点。”

“但是,在歌坛,没有缺点往往比有缺点更可怕。”

“我早期唱过一首歌《老鼠爱大米》,你们听过吗?”

“听过。”

“是一首口水歌。”

“蛮好听。”

听着声音再看着他们的表情,李霖立即明白他们是言不由衷,那明晃晃的不屑就差明明白白的告诉李霖,他们对那首歌很不屑。

“很不屑是吧!”

李霖笑着说道:“很多人都不屑,甚至还有人评击过我,说我唱那种无意义的口水歌简直就是在拉低自己的档次。”

“但是,在当时,我不觉得有错。”

“因为我在唱《老鼠爱大米》的时候还是一个网络歌手,哪怕那个时候的我已经有了许多粉丝,可依然唱了。”

“为什么,就是因为传唱度。”

“《老鼠爱大米》不积极,旋律简单,里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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