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破天>第五章 曹公喜欢男人?
只是若有冒犯曹公之处还烦请曹公饶恕小子不敬之罪”

“但说无妨!”曹公也竖起了耳朵倾听了起来。

“此感充沛,内涵丰富,对此女子的美貌写的也是入微入理,惟妙惟肖,此女子也许不会有倾国倾城的容颜,但绝对是气质美如兰的清丽脱俗之辈,让人读后,就像是坠落凡尘的九天仙子一般,让人心生爱怜之意的同时,又不禁产生些许敬畏……但是,此词也并不完全是尽善尽美……”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曹公是谁啊,曹公是帝国文学协会的会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曹公都已经说了这首词是他多年前偶然所作,以曹公的才学且改了好几年才改成这样,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仅仅看了一炷香的时间,就敢在这里品头论足,大谈缺点,还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啊!

其实曹丘心里也有些微怒,方才曹丘也仅仅是一时爱才之心微起,才想看看丹轩到底还能说出什么。结果,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开始挑毛病了,还真把自己当成是文学大家了。

任何人的聒噪似乎无法影响到丹轩分毫,面对满场的喧闹,丹轩反而向屏风走近了几步,正色道:“全词最精彩的地方当属两个韵字,“共”和“同”两个字,可谓是用词练达精准,词外流音,让人听余,为之叹惋的同时,更是浮想联翩,扣人心弦。然而全词最精彩的两个字也恰巧是本词最大的遗憾之处。是为“共”与“同”太过于刻意,让人在品读时容易产生悔不当初的哀愁之感,是为白玉微瑕,让人不胜慨叹啊……”

说到此处,曹公脸色也愈加的难看,心里是真想给这个斗胆的毛头小子一点教训,却又怕落得个与小辈斤斤计较的名声,但左右还是忍不住,于是大声喊道:“那依阁下之见,这两个字当如何更换当属尽善尽美呢?”

听到的曹公近乎报复的追问,丹轩的嘴角反而微微上扬,抬步走到屏风之下,拿起桌上的大笔,在“共”和“同”字各划一个大叉,然后大笔一挥分别写上了一个“同”与“共”字,笔法浑厚有力,矫若游龙。令人想不到的是,丹轩居然是仅仅把两个字换了一下位置!!

“……哈哈……”台下台上立即变得欢声笑语,嘲笑讽刺之音不绝于耳。所有人也只把丹轩的这一改动当做无法自圆其说的逃脱之举。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此时的曹公却已经从微怒渐渐变成了震惊,心里反复品读着更改之后的词作,只觉得越是品读却越感震惊。

咋一看,两个韵字的调换与传统的用词手法完全背道而驰,甚至隐隐有着乱用错用的可笑之感。但是,像曹公这种文学大家却知道,一味的遵守规则传统确是永远无法超越前人。大师却是永远也达不到文学之巅峰境界。但是,破除规则,创造规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其实不光是文学,任何领域的最高境界都是创造。曹公一生执着于跳脱传统,执着于文学的最巅峰境界。却始终受规则所累,无法成就大道。但是,曹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个传言中的废物公子哥,竟隐隐达到了此等文学之大境界,实属骇人听闻!

与曹公的失态相比,看台上的雅族族长上官浩阳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这位一向温文尔雅的雅族族长也是满脸的惊愕,因为震惊而张开的大嘴似乎都能伸进个馒头!

“神来之笔!!!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啊!”曹公语无伦次的抬起他那隐隐有着泪珠的双眼,甚至有些深情的望着丹轩,就像是看到了他人一般。

丹大少爷浑身一个机灵,丫的不会是喜欢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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