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干掉那个系统!>7.炮灰女主(2)

六月的天,小孩的脸,刚才还是艳阳天,这会儿雨水哗哗啦啦倾泻而下。

云禅站在房檐下避雨,对于这说变就变的天气很是无语。

前两天天气预报播报有雨,她见天地带伞,结果一滴雨没下。

今天没带伞,下了。

眼看着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云禅转身进了旁边的一家超市,去买了一把伞。

今天云禅出来是为了买狗粮和猫粮。原身一直有喂流浪狗和流浪猫的习惯,云禅自然沿袭对方的作风,今天恰巧家里的猫粮和狗粮用完了。

打着伞走出超市,云禅准备步行回家,这里离她所住的小区没多远。

云禅一边走着一边回想原身的记忆。那天天道把原身的记忆给她了,至于世界线则没有。因为天道提出的条件,云禅没有立即答应,只说考虑考虑。

然后那小气的天道就走了。

原身秦白露,标准的富二代。父母俱在,从小被娇养到大。家里有个哥哥继承公司,啥事都不用操心,只靠公司的分红就能过上随心所欲的日子。毕业之后没有出去工作,每天在家里琢磨吃吃喝喝,有空了出去买买买,闲时周游世界,生活的非常潇洒。

记忆自出生到成年没有一点儿问题,就是个寻常的白富美。

唯一的缺陷是没啥心眼儿,被养的有些过于天真,识人不清,交了一个虚荣有心机的朋友。

朋友叫白渺渺,自大学与原身相识。原身因为家庭条件好遭人不待见,而白渺渺是唯一不因为她富而说话阴阳怪气的人。

秦白露和白渺渺做了大学四年的室友,又因为人傻钱多很受白渺渺喜欢,对白渺渺不仅推心置腹,还掏心掏肺。

大学毕业后,白渺渺选择在本市工作,而秦白露家在外市,但是为了照顾好朋友选择留在本市,与她做了邻居。

白渺渺其人心比天高总觉着自己怀才不遇,毕业之后一开始并没有找到工作,秦白露知道对方的困难,送了工作又送房。

因为顾忌对方的自尊心,就送了一间小公寓,工作是在自家开的分公司,本来秦白露通过哥哥给她安排个挺好的职位,但是白渺渺碍于自尊心,选择从小职员爬起,三年过去现在还在底层浑水摸鱼。

人都有缺点,这还不是让云禅注意她的主要原因。令云禅奇怪的是白渺渺最近老是鬼鬼祟祟地跟踪她,还时不时旁敲侧击地问她有没有捡到什么东西。

她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然而云禅都看在眼里。

这两天白渺渺倒是不跟踪她了,喜欢上了和云禅一起喂流浪狗和流浪猫。奇怪的是白渺渺可不是个喜欢小动物的人,因为小时候被狗咬过,她讨厌一切带毛的东西,以前看到原身喂流浪狗,还劝过原身让她远离那些脏东西。

匪夷所思的是白渺渺好像忘了自己的喜好,具体表现为随身携带猫粮狗粮,跟着云禅喂了几次公寓楼下的猫后,将范围扩大到整个小区。

有爱心是好事,云禅并没有阻拦,只是好奇对方究竟想做什么。

其实若是云禅想,她可以随时操控白渺渺家的镜子,找到对方隐藏的秘密。然而她并不准备这样做,这样太没有挑战性,有些无趣。

快进小区的时候,沉浸在思绪中的云禅听到一声微弱的叫声,她停下了脚步看向两边的草丛。

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从她右手边的草丛传来。雨下的越来越大了,一阵风刮了过来,伞在雨势和强风的双重作用下格外沉重,那道声音逐渐减弱。

云禅走过去拨开草丛,嫩绿中夹杂着一抹白。

只见草丛里趴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奶猫,大约有成年人的巴掌大,在雨水的冲刷下,毛发紧贴着皮肤,显得格外瘦小。蓝色的猫眼昏沉,没有任何光泽。

引起云禅注目的是,它焦黑色的尾巴尖儿。大约是被哪个顽皮的孩子点了,整条尾巴光秃秃的,若不是下着雨,应该能闻到糊味。

不,已经闻到了,臭味儿。

云禅吸了吸鼻子,将猫从草丛里抱了出来,摸了摸他的头。

“还好吗?”

鹿濯以为自己快死了,它失去了记忆,忘记了自己是谁,只记得自己的名字——鹿濯。

刚醒来时看到一群笑得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嬉笑着用火焰烧了它的尾巴,看它凄厉的尖叫挣扎。

它闻到了尾巴被烧焦的糊味儿,正以为火焰会蔓延全身将它烧死的时候,幸好下了一场雨,将火扑灭了。

鹿濯刚死里逃生,就被那群孩子扔进了垃圾桶,他们临走前盖上了盖子不让它从垃圾桶里爬出来。

它在垃圾桶里呆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才趁清洁工人处理垃圾的时候从垃圾桶里爬出来。

它又渴又饿,但是害怕那群孩子找回来,不敢停下。一直跑啊跑,直到自己力竭。

雨越下越大,鹿濯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冥冥中它觉得自己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但是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它躲在草丛里苟延残喘,又冷又饿,身体冻的瑟瑟发抖。它以为自己快要死的时候,草丛被拨开了,它看到一双大长腿。

喘息间被人格外珍视地抱了出来,然后对上一张美人脸。

她说:“还好吗?”

鹿濯觉得自己或许是太累了,它竟然脑子发蒙,感觉时间在这一刻停止了。

而云禅此时的感觉就不太好了,在对上那双蓝色的猫眼的瞬间,她竟然有种一眼万年的错觉,和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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