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千里夜行>第六十七章:审判异议

赵一痕虽然被有些人士称做是索命老九,令人闻风丧胆,但在偿命村里却并不怎么出名,有人甚至连名字都没听过。

青石岩的祭坛上已经站满了未出任务的刺客,他们对审判毫无兴趣,甚至还不屑一顾。所以他们是被逼来的。

偿命村很久没有这样热闹了,大概在一年前,老十三被抓回来时也有过一次,而其他的在偿命村存在近百年间只出过几次,否则那叫钟乳石洞中就不会有那么少的人了。

因而这种违背规则的审判非常少有,所以拉这些人过来,无非就是一种杀鸡儆猴的意思。让那些未违反偿命村规则的人老实点,否则下一个就是他们。

刚到祭坛,赵一痕的手脚就被人戴上镣铐。他也不反抗,毕竟他既然来这里,就做好了打算。

来到祭坛中央,一位白胡子直拖到胸前的老者,赵一痕知道,他就是传闻中的判官。

只是他手里没有拿笔,而是拄着比他还高一尺的木拐杖,拐杖上面镂刻着无数孤魂野鬼。

判官听见脚镣发出的“哐啷”声,微微抬起因年老松弛的眼皮,浑浊的目光看向赵一痕。

“可是罪鬼赵一痕?”

苍老而又腐朽的声音就像从棺材里发出来的一般。

这不是在问明身份也不是在确认带镣铐的人是否是赵一痕,因为偿命村抓人,绝不会抓错!

而这句话就是一句废话,完全就是为了规矩。

但这句废话却不能不答。

赵一痕跪在地上,道:“正是罪鬼赵一痕!”

判官点了点头,点得很轻,就像没有点头似的,这本就是形式而已,或者说这就是仪式。就像一般杀比较重要的人物时也会有仪式,纸钱与香烛都必不可少。赵一痕在成都府杀杨玉花时去义庄寻香烛和纸钱就是为了这个仪式。

判官没有拿名册,也没有拿罪名状,依然站在那里,说道:“宝元一年八月,洛阳陈太府任务中未将其女儿带回,反而杀了雇主,违反偿命村第十八条规定,任务未完成反杀雇主者,罚一年禁闭,罚银三千两银,你可认?”

赵一痕道:“认!”

“宝元三年二月,成都府宣抚使夫人任务中,在宣抚使死之前杀死其夫人,违反偿命村第三十六条规定,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任务者,罚十年禁闭,罚银一万两,你可认?”

“认!”

“宝元二年至今日,与人间女子陈媛媛纠缠不清,违反偿命村第五十二条,沉沦情爱者,死!你可认?”

“认!”

“宝元二年至今,与人间男子相谈甚密,违反偿命村第五十二条,沉沦情爱者,死!你可认?”

“认!”

“……”

一连串的罪状大大小小竟有数百条,连判官都宣读了近半个时辰。

所有人都看向这个做死的赵一痕,竟然犯了这么多罪状,简直突破了偿命村有史以来最新纪录。

而其对这些罪状更是供认不讳,丝毫没有解释的意思。这也是有史以来第一人,就连老十三被抓回来时,也都老泪纵横哭着喊着求饶。

雀子和花美灵也听见他的应答,竟都认了。

雀子暗生焦急,他是找死吗?

花美灵也紧张起来,他可是夫君拿命换来了,怎么可以把罪都认了呢?

两人相互都看了一眼,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等到罪名宣判结束后,判官道:“鉴于你违反偿命村规则过多,已失去做刺客的基本条件,经判官及村长研究决定,剥夺你新九资格,逐出偿命村!但此前必须受完所有惩罚方可放行!可有异议?”

其中第二三条罪状就足以让赵一痕死两回了,受完所有惩罚还能离开偿命村吗?

旁边一众刺客撇了一眼判官,这种判法简直就是多此一举。

但判官就是这样判了!

判官捏了捏被拄了多年而圆润的拐杖,看向赵一痕,道:“宣判结束,行刑吧!”

而那句可有异议,也是形式,罪名已经宣判绝无异议的可能!一般来说也不可能有异议。

雀子慌了,这可是要杀了赵一痕的节奏啊,但看到赵一痕并不着急,气得浑身发抖,好不容易救了他,他怎么不反抗呢?之前说好的能编就编呢?

花美灵更是心慌,他是怎么了?为什么不知道反抗呢?

两个大汉抬过来铡刀,将赵一痕的手脚撩全都卸下。

雀子急着赶紧站了出来,赵一痕却微微一笑,走在雀子面前,对转身就要走的判官笑道:“我有异议!”

“哦?”判官转过身,三寸长的白眉抖了一下,而浑浊的眼睛露出一丝精光,这可是百年来第一人有异议的罪鬼,审判几个人,都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于是问道:“有何异议?”

赵一痕上前走了一步,笑道:“既然你要将宝元一年的事也算上,那我就来告诉你真相。”

“雇主李毅本就不想付尾款,他一路拦截我们,是想将货自己带走,而后将死鬼陈太府嫁祸偿命村!我没有同意,他要杀我,但被货杀了!”

判官的白眉又抖了一下,显然有些不信。

赵一痕不管他信不信,便又接着道:“第二条罪名,人间女子陈媛媛,多次和她在一起,是因为她想入偿命村,但不知道苦于没有武功,所以我便教了一些,现在就在偿命村外,随时可以进村!”

这个理由,确实可以说的过去,但陈媛媛怎么可是千金小姐,父亲又是被偿命村的人杀了,怎么可能进


状态提示:第六十七章:审判异议--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