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自己必须死>第十一章 同居

男人一般都不喜欢陪女人逛街购物买衣服,还有就是做头发。

这是一种煎熬。

沈平现在就有这种感觉,不过还好,有个同样倒霉的半吊子茅山传人陪他抽烟。

沈平心里倒是没什么愧疚,风情这家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上次如果不是扯虎皮做大旗,估计会被他收拾的很惨。

白衣出来了,心情似乎不错。

做头发这种事情,其实男女都喜欢,连鬼也不另外。

就好像再严肃的人偶尔也会皮一下,不要皮多次,成百上千甚至皮几万次就行。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一周**次,对身体还是有好处的。

白衣确实很满意,在镜子前晃来晃去,看得出来对那头青丝很在乎。

而风情,像孙子一样在旁边伺候着。

沈平静静的站在门口,看着这头,呃,不对,不是僵尸,还是称呼为白衣的鬼差吧。

这个世界似乎很不一样,从风情的口中他知道这个世界不止有人有鬼,甚至还有修道者、山精树怪、魑魅魍魉,每一样都让他很震撼

至于抓鬼这件事,对他来说似乎有点强人所难。

他印象中的抓鬼,都是一些道士,身背金钱剑,手拿黄符纸,嘴里神神叨叨念一通,一路火花带闪电就收工了。不过,也有可能一路火花带闪电后,自己被鬼搞死的。

意外嘛,总是有的。

他现在似乎真的可以看到鬼的样子,甚至还可以感应到鬼物的存在。

可看到和抓到可是两码事,你总不能和鬼讲道理,叫人家乖乖下地狱吧。

就连以慈悲为怀的佛门也都讲究金刚伏魔,普渡众生前一般都要先把人打个半死,再来问你服不服,敢不敢动。

只要说不,

搞不好又是一禅杖。

鬼就更不用说了,能够留在人间的,都是些意志坚定苦大仇深的主,嘴遁这招肯定是行不通的。

那块李时珍的皮他确实感觉到了异常,右手的力量似乎也越来越大,还时不时的跳动几下,可谓十分的皮。

可这对于抓鬼来说,管不管用,他还真不知道。

“记得换洗发露,还有护发素你也给我换成最好的,要不然……。”走之前,白衣又恐吓了一遍。

“懂,懂,我懂!”

风情很识趣,马屁拍的贼6,一直夸白衣发质怎么怎么好,什么衣服衬托颜值,颜值又体现气质,气质还透着高雅,高雅中又带点清纯,清纯中带点呆萌,呆萌中还特么带着水灵。

总之就是美。

沈平摇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回到学校,刚好上课。

沈平虽然不知道白衣是怎么进的一中,想来这也难不倒鬼差吧。

白衣似乎对学校很有兴趣,什么都很好奇,甚至总问沈平一些关于爱情的事情。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白衣似乎很苦恼,双手撑着个小脑袋,不停的摇来摇去。

“这不会是思chun了吧!”一旁的沈平无比震惊。

天空还在下雨,而且没完没了。

沈平还以为晚自习这种事白衣会没兴趣,或者晚上开始需要到处溜达去捉鬼。

可人家就好像真是高中生,中规中矩,连晚自习都不落下。

晚自习后,雨终于停了,沈平也没理她,直接在学校附近扫了一辆共享单车。

张浩本来是有自行车的,不过车祸报废了。

学校离家并不远,沈平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花鸟店买了几盆植物。

这几天他都是整宿整宿的睡不着,张浩那个房子总让他感到陌生沉闷,买些花草,也算是给新生带来几分新意。

前世的他就是宅男,听听歌,收集一些小玩意,平时也会种种花草,他不喜欢热闹,而是喜欢那份安静。

这似乎有些怪异,特别是在这个功利心重讲究交际的年代,但沈平觉得挺好,就好像宅男和喜欢去夜店玩的人都觉得对方是傻逼一样。自己开心就好,又没吃别人家的大米。

盆栽有点重,压的自行车有些偏向,沈平颤颤巍巍才骑回去。

好在学校离家不远,很快就到了。

说是老街,其实寸土寸金,由此可见,张浩有可能真是富二代,就是不知道他和那个漂亮后妈颜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楼,开门。

刚推开门沈平就看到一个人影披头散发直直的坐在沙发上。

“艹!”

沈平差点没被吓死。

他打开灯,仔细看去,人影不是别人,正是白衣。

“你怎么才回来?”

责备,

嗔怒,

幽怨,

就好像你去通宵打麻将,你老婆在家等你。

“死鬼,你死哪去了?”

嗯,

就是这种感觉。

“人家一个人好怕喔,嘤嘤嘤。”

白衣穿着真丝睡裙委屈巴巴嘟起小嘴,那表情都快哭了。

“……”沈平。

不得不承认,这只鬼确实很漂亮,颜值身材通通爆表,卖萌也很可爱,现在穿着的睡裙也很诱人,但是沈平真的没有兴趣。

你特么一只鬼,怕个毛线,咱们能不能不作。

还有,你特么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在这里为什么穿睡裙?

他需要一个解释。

“你怎么会在这?”沈平问道。

“我以后住在这里。”白衣可爱的晃着两条大白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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