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名字
东洲作为面积最小的几个洲,但是这天气可是不含糊。自楚家镇子的落雪寒天,走到扶柳镇的暮冬冷天,再到水井镇的清秋清风天,从剑崖再出来的时候,又好像到了明媚的暖天,洲小天不小。
自离了剑崖以来,已经过了快小半个月,清秋天已变成了暖阳天,太阳柔和,能驱走冰寒却不带来热意。前往东洲南边的广阔马道上,一辆宽敞大气的马车,被两匹紫虬鬃毛的好马拉着,不疾不徐的向前走。
紫虬鬃马是东洲数一数二的良驹,多为为富一方的豪阀或是官老爷所用。此等马最大的特点就是紫色的鬃毛,也是因此而得名。紫虬鬃马之中,也分贵贱,共分为三等。
第三等紫虬鬃马,只有脖子后方的鬃毛为紫色,马匹体型相对最小,耐力最差,速度一流;第二等的紫虬鬃马,马蹄、马鼻皆为暗紫色,近乎于黑色的暗紫色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这等马体型最大,耐力也不好,速度比三等紫虬鬃马要差不少,可是却胜在马匹腿力极大,用于军队重骑,最是合适。而第一等的紫虬鬃马,通体墨紫色,马鬃卷曲不乱,该马速度、耐力,皆是上佳,且最重要的是,该马通灵程度极高。听闻一等紫虬鬃马在世间民间是见不到的,只有仙家修士,人杰地灵之地,才会有这样的好马。
而眼前的宽敞马车,用的正是这样的一等紫虬鬃马,且是两匹。按照民间的说法,这马车里的人,怎么说也值得被道一声身份尊贵。可惜世间之事千奇百怪,凡事也无绝对。
这马车里的人,不仅身份不尊贵,还有些小小的落魄,毕竟马车里说了算的人,几乎用所有的家当才弄来这么一辆马车。车里的人,正是白云欢四人;自半个月前离开剑崖,秦楚楚就把剑崖原主人,也就是自己亲爹的两匹一等紫虬鬃马送给了白云欢,按照她的说法,他爹就算病好了也一时半会儿用不上,正好白云欢要赶路,就把这两匹上等好马给了白云欢。白云欢在剑崖时也没见到这两匹马,只当是好一点的良马,等到下了剑崖,发现两匹马气态非凡,比人还要威武。
只是这两匹潇洒无比的紫虬鬃良驹,身后拉的却是之前来时的破车舆,下人的也给了解释,剑崖常年都无外出,且附近实在是没有上乘的车马铺子,无法在走之前准备好像样的车舆。白云欢就从那时开始,就打定主意要置办件配得上好马的车舆。
前几日在路过一个商贾小镇时,白云欢从楚不为那里东拼西凑,花了几十辆银子置办了这么个车舆;不过贵有贵的道理,车辆里锅盆碗盏一应俱全,夜间的时候将过道一抬,再多几个白云欢也能随便睡下,就是这车舆外在普通了点儿。
按照楚不为的性子是不会让白云欢这么想一出是一出的,不过一想到每每夜间行路,颠簸吵人不说,红衣小姑娘还经常被白云欢给挤醒。且离补天阁着实路途遥远,普通的马车至少也要换上几次,也就由着白云欢闹腾。
在白云欢纯粹是为了过瘾和楚不为再三权衡下,这才有了这辆马车。
就像今天,又是楚不为在拉着马车。虽然一个瞎子拉马车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奈何这实在是好马、好马车。
这紫虬鬃马通灵,如若是单一条路,则马儿自会直走,且速度稳定,只需要拉缰绳的人控制力度驭马,中途就算是松手也不会出岔子;紫虬鬃马遇到岔路道口,如果没有指示方向,就会慢慢停下。楚不为只要是单道,就一定会让白云欢通知他,他就会开始牵马。
这天赶路正巧几乎都是单道,楚不为牵着两匹马坐在马车车舆上,开心得像个孩子。
马车内,苦难盘腿坐在车室最后方,自从换了新的马车后,车内颠簸很小,于是苦难只要一有空,就会在马车内打坐。
坐在苦难正前方的一大一小,正聚精会神的看着木桌上的两堆黄泥土,两个人神色肃穆,表情十分认真。白云欢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眼前的黄泥土,开始数数,坐在旁边的小姑娘也是眼睛都不眨的看着自己眼前的黄泥土,听着白云欢数数。
“三......”
“二......”
“一!”
白云欢重重的喊完最后的一之后,两个人动作迅速的伸手抓起眼前的黄泥土,白云欢手指如飞,小姑娘小手灵巧,两个人你追我赶的开始捏起了泥人儿。
......
片刻后,小姑娘率捏好了自己的泥人儿,小泥人儿五官东拼西凑,虽然很是勉强才能捏完,但是泥人儿的一颗大光头,锃亮,称得上是传神。
白云欢看着小姑娘做好的泥人儿,再看了看自己手里乱七八糟的一团黄泥,神色郁闷。
“不公平,丫头你捏的是苦难,苦难大光头一个,随便一捏就是,这次换我来捏苦难,你去捏不为。”
......
苦难坐在马车车室最后方,嘴都气歪了,拉着缰绳的楚不为则是满脸笑意,摇了摇头,对于这个掌柜的,他可没什么办法。楚不为知道白云欢对这些跟小孩子玩的游戏熟门熟路,可是想不通白云欢为何对这些游戏熟门熟路。
......
马车绕过了好几座山,已经是下午快黄昏,小姑娘玩累了,就靠着白云欢睡着了。白云欢将她抱到苦难的身边,给她垫了被子,盖了被子,跟苦难说了声注意点儿丫头,就走到最前方,陪着楚不为一起坐下。
楚不为握着缰绳,闻着河水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