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黄金台帖》记载,世有四序——第一者,受父神盘古大道,由圣者钧鸿定序,母神女娲氏赋予生机,神佛魔妖鬼五界,皆归于此序。第二者,受耶和华之道,其曰:“神辉所照,皆为第二序”,因此,天堂与地狱,以及无尽荒原皆统归于第二序。第三者,名曰神迹天涯,应天道而生,为弃族坟地,第一序弃族——巫族,与第二序弃族——血族、暗夜精灵等皆归于天涯。而第四序,则为秽者居地,名曰虺狱,有物于污浊而生,喜食生人血肉,好犯人间,名曰虺畜。人间之民,皆为女娲氏、耶和华子,故,天涯众生,皆有护人间之职,以尝其罪。

第一章 沐雪野

城市的夜,再怎么冷,永远也和冷清扯不上什么关系,可是无论霓灯闪闪烁烁有多明灭,车水马龙有多繁华热闹,却也永远不会给人温暖的感觉。

沐雪野走在街上,面沉如水,他站在交通灯下,望着这看似繁华温暖,实则冰冷无比的城市,再一次确定了自己确实讨厌人间。

——说不上原因的讨厌。

沐雪野抿了抿唇,心里默数头顶红灯还剩的时间,不知道在想什么,难得的晃了神。

挂在耳上的蓝牙耳机中电离音过后,传来一个贱贱的声音:“快接近目标了,小爵爷,赶紧敛息。”

“喂,小爵爷?”

“小爵爷,你在听吗?”

“沐雪野,还活着吗?活着吱声啊!”

“姓沐的,你在吗?!”

“……”

回过神的沐雪野将耳机拿的远了一些,然后揉了揉耳朵。

男孩子正处变声期,他扯着嗓子喊,沐雪野总有一只鸭子在她耳边叫的赶脚,当然,毕竟是发小,这话他是不能说出口的。

等那边安静了一些,沐雪野才把耳机重新挂在了耳朵上,然后回了一个“嗯”字,表示他还在。

头顶,红灯变成绿灯。

耳机那边,男孩子又将指令重新说了一遍,雪野嗯了一声,将气息敛尽,他就在熙攘往来的人群之中,可是当他路过时,即使与人擦肩而过时,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就在那里,仿佛,他好像整个人都不存在一般。

街上行人多半都穿的光鲜亮丽,可几乎很多人身上都若有若无的沾染着一丝死气——他们都经过一处新死过人的地方,或者说,他们经过的地方,曾有人痛苦的死去。

——只有死时有大怨者,才会大规模的散出这么浓郁的死气,让生人沾染在身上。

雪野停在人流之中,辨了一下死气最浓郁的地方,然后左转,同一时间,耳机中也传来让他左转的指令。

安和街角,穿着破洞牛仔装的流浪歌手浓密络腮胡下是一张英俊的脸,英挺眉毛下的地中海蓝的眸子透着清澈,可偶又透出些许苍桑。这般有情调且英俊的落拓美大叔,一定可以成为向往西部传说的姑娘们旅途中美好的艳遇。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力是相对的。姑娘们可以与他寻一场艳遇,他又何偿不是?

可是……

守在这快一天了,别说漂亮的姑娘,只要是活着的生物都未曾在他面前流连过,哦,错了

,有一只和他属性相同,同为流浪者的小狗许是觉得他身上的味道有些**,于是……在他身边撒了一泡尿,对此,作为一名美大叔,觉得很无语、很无奈他不就半个多月没洗澡么?

美大叔换个姿势继续忧郁,但肚子打雷声破坏了他的气质,作为流浪的、没钱的歌手,没人捧场就意味着没钱吃饭,而已经一天半没吃饭的大叔在深刻的思考是否要换一个城市混饭的时侯,一张红彤彤的票子准确的落入他摆在地上的吉他盒中,同时一个声音落入他的耳中。

“he weeds .”

声音低沉,带着些许沙哑,很好听。

“good job!最喜欢老鹰乐队了。”

大叔作为声控,表示很开心。有这么好听的声音,这么大方的手笔以及和他一样的品味,大叔觉得可以一起喝一杯,再顺便交流下基情,呸,说错了,是交流下感情什么的,如此想着,他脸上自然而然的带了几分笑意。

然而,等他抬头时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就僵住了。

眼前这个人容色稍显稚嫩,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下身穿着宽松的黑色卡其裤,上身穿着棉白的衬衣,领口上延伸出细白的脖颈,淡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她的面容素白而沉寂,眼神流动之间有种说不上来的清冷与疏离的意味,逼人的气质倒把他五官的俊秀精致掩去了。

啧,不是美女,而是一个美少年啊。

歌手大叔的所有心思一下子歇了。

不过,看他这么大方的掏钱的动作……歌手大叔犹豫着要不要套套近乎,可一抬头却见那人已经转身,根本没有要与他谈一谈的打算。歌手大叔下意识的松了口气,可心里却也有些不爽,这是**裸的无视啊,自己好歹也是一个帅大叔吧。虽然这样,不过出于职业操守,他还是勾起了琴弦。

前奏有些许忧伤,沙哑苍凉的歌声开始响起

“it’,

(八月的日子即将逝去)

anotione,

(又一个夏天的约定即将走远)

and te an say,

(尽管我曾听智者说过)

t will have his day,

(每个人都会有他的幸福)

………”

沐雪野手中提着一顶黑色的棒球帽,以闲适的姿态走在人群中,可眉头微微皱起来——他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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