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大国战隼>第164章 特殊重大贡献
个得到各方都赞同的奖励结果来。

处分处罚从来都是部队里最严肃最慎重的事情,评功评奖也是如此,越往上就越严肃越慎重。

在仔细研究了李战的情况之后,许多首长发现非常的棘手——那小子居然有了四个一等功一个二等功两个三等功!而且还获得了全军“爱军精武标兵”称号!

这就难办了。

首先记一等功是绝对不合适的了,甚至可以说,哪怕李战什么都不干,到了年底或者明年年底,部队都要给他闹个模范标兵什么的。按照规定,两个一等功就构成了评模范标兵的条件了,他已经得了一个标兵称号,而且是含金量很高的“全军爱军精武标兵”,因此还得给他一个标兵或者模范称号,那就得给比“全军爱军精武标兵”更高的荣誉称号。

这是明文规定的!

你再给他一个一等功,那要怎么给个人荣誉称号呢?到了这一步,谁也不会认为授予李战个人荣誉称号存在什么障碍了,问题是应该给他什么样的个人荣誉称号?

三个一等功符合授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因此李战作出的贡献是直接推动了全军航空兵部队的发展了的,是填补了某些空白了的!

可是,那是一级英雄模范啊!

非战争年代部队里出现过几个一级英模?那可不是公安系统一级英模可以比拟的!

不合适,给一等功不合适,可一等功是最高奖励奖章了。只能从细节入手,首先要考虑到有利于李战未来的发展,他毕竟还年轻。因此,经过多次研究慎重讨论,决定给李战记个人一等功,但是这个一等功不同于之前的那四个一等功。

梁副部长直接念出了给予李战的奖励,“给予李战同志记个人一等功,批准机关为最高指挥部。”

听到前面半句话的时候,知道李战已经有四个一等功在身的官兵都感到失望,一等功的确无法与李战的贡献以及形成的影响相匹配。后面半句话出来后,大家咀嚼了一下,慢慢回过味来了。

关键在于批准机关。

李战是营职干部,按照奖励权限要求,军区机关就有权给他记功,特意拔高一级,是什么意思呢?

上面知道你,但是现在不是给你更高奖励的时候,你还年轻,踏实干。

薛向东这样的老同志甚至还注意到一个细节——上级领导机关没有授予李战个人荣誉称号,这说明上面认为李战以后极有可能还会有更出色的表现,此时根据荣立的一等功次数来授予个人荣誉称号,既不全面也到不了最高含金量,总之方方面面都是出于爱护李战这个年轻干部来考虑的。v首发

另一个方面,李战之前的四个一等功有三个是二师所属的空x军机关授予的,因为他当时是连级干部,第四个才是广空为了表彰他在三河抗洪的出色表现授予的,当时已经是副营职干部。

授予单位不同含金量也是不同的,通常来说,级别越高立大功的机会就越少,我军的奖励是沉底的,所以你可以看到大量立功的士兵和基层干部,但是谁也没有见过立大功的高级将领。

到了军一级以上的干部或者技术工作人员,要是立了一等功,那是要在八一楼专门开会由最高指挥员亲自授予的。

因此,在想通了所有的关节后,大家对上级的这般操作是心服口服,既照顾到了实际情况,也为李战未来的发展留下了更多的空间。

宣读完记功命令,梁副部长给李战颁奖,然后简单讲话,大会结束,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这无疑是在提醒官兵们——少说话多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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