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宋家夫人不好惹>第88章 我哥想来见你
又见面了。”

梁沅沅咬着吸管,朝他挥了挥手。

孟渐晚倾身端起自己那杯冰镇葡萄汁,简洁道:“开车来的。”

“今天是狗哥生日,喝饮料有什么意思,喝酒啊。”魏灿阳勾着苟盛的肩膀,朝孟渐晚笑,“大不了我找代驾送你们回去。”

甘星野附和:“阿阳说得对。”

梁沅沅能想象到这群人平时聚会时的状态,猜到孟渐晚是因为自己才不喝酒的,忙不迭说:“没关系,姐姐你喝吧,不用送我回家,我哥来接我。”

孟渐晚一顿,迟疑道:“你……哥?”

“对啊,我刚才发了条朋友圈,被我哥看到了,问我在哪儿,我就说了酒吧的名字。他刚好在附近跟人谈生意,说忙完了就过来接我。”梁沅沅交代清楚,撇了下小嘴,说出了内心的真实想法,“他平时可没有这么关心我,还亲自来接我呢,说得怪好听的,我看他就是知道你在这里,想来见你。”

孟渐晚:“……你跟他说了我在这里?”

“没有啊。”梁沅沅说,“我发的那张照片是站在粉色跑车旁边,跑车是他送你的,他当然能猜到我跟你在一起。”

孟渐晚一噎。

她的智商可能下线了,没想到这一点。

钟城处理完事情也过来了,手里拎了一箱啤酒,放在桌上。苟盛叫了炸鸡外卖,摆满了一桌,大家边吃边聊,享受着酒吧里的氛围。

孟渐晚也放开了,把果汁推到一边,端了杯酒喝,突然想起什么,朝钟城抬了抬下巴:“你的摇滚乐队呢?”

钟城低笑一声,大概是没想到孟渐晚也对乐队感兴趣。他看了一眼舞台,而后,低头看腕表:“八点正式开始,还有一刻钟。”

梁沅沅偷偷喝了一杯鸡尾酒,已经开始摇头晃脑了,眯着眼睛,一脸茫然:“什么乐队?有帅哥吗?”

“有,全是一米八的大帅哥。”钟城喝了一口酒,三根手指捏着方形玻璃杯的杯口,晃荡着里面的酒液,“比起娱乐圈的男团也是不差的,脖子以下全是腿。”

“哇哦,在哪里在哪里?!我要看帅哥!”梁沅沅站起身来,原地转了一圈,大睁着眼睛四处搜寻。

“马上就来了,你先坐下。”孟渐晚一把把她拉下来坐好。

舞台上一个抱着吉他的民谣歌手唱完一首歌,全场的灯光熄灭,只有头顶一个幽蓝色的光球还在旋转,无数道放射性的光束撒向四周。

像是被谁按下消音键,整个酒吧倏地安静下来。

一束追光灯在舞台上亮起,一个穿着深蓝色丝绸质地的衬衣、黑色长裤的男人站在立式麦克风前,两手握住架子,垂着头闭着眼睛,额前的碎发在脸上投下淡淡一层阴影,遮住了眼睑,让人无法看清他的表情。

如泉水击石般清透的嗓音从麦克风里传出来,众人不由屏住呼吸,生怕发出一点声音打扰到这位仙子。

仙子浅吟低唱了两句,忽然停住,伸出右手打了个响指,像是吹响了一声号角,霎时间四周灯光大亮,架子鼓、电吉他、贝斯的声音一齐响起,节奏感极强。

男人一手取下麦克风,一手拉开架子丢到一边,仿佛褪去了满身的仙气,投身到热闹非凡的人间。嗓音也随之转换,由一开始的空灵清澈变得低沉磁性。

孟渐晚目露惊艳,忍不住鼓了鼓掌:“绝了。”

舞台下面的女生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大声喊着主唱的名字。孟渐晚侧耳听了一下,好像是叫“苏灿”?不知道是不是这两个字。

梁沅沅痴痴地望着台上的人,酒醒了大半,激动地站起来尖叫:“这也太帅了吧!啊啊啊啊!”

孟渐晚:“……”

以前没看出来,梁沅沅是这么花痴的人。

苟盛:“老钟,你从哪儿请来的乐队?”

“外地过来的,那天晚上,他们的主唱突然联系上我,问我的酒吧需不需要驻唱。我酒吧原本有个民谣歌手,不缺驻唱,但我看他态度挺诚恳,就让他们留下来试试,没想到这个乐队实力还不错,让酒吧大火了一把,尤其是主唱苏粲,唱跳俱佳。”钟城给自己的酒杯倒满酒,“最主要的是,价格不贵。”

梁沅沅刷地扭头:“叫什么?苏灿?灿烂的灿?”

钟城:“不是,就那个璀璨的‘璨’右半部分。”

梁沅沅用手指在掌心写了一下,明白了。

孟渐晚用手肘推了推梁沅沅的肩膀,看她时而清醒时而晕乎的模样,说:“看上了?”

梁沅沅大手一挥:“嗐,谁不喜欢帅哥!”

舞台上又换了一首歌,仍然是那个乐队,架子鼓和电吉他都被酒吧的工作人员搬走了,空荡荡的舞台上站着四个身材颀长的男生,戴着棒球帽覆手而立。

三秒后,如鼓点般密集的伴奏音响起,他们边唱边跳,果然像钟城说的那样,堪比娱乐圈的男团。

孟渐晚拿着一根炸鸡腿,边吃边看得津津有味,忽然听见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她还以为是幻觉,顿了数秒,扭头朝声源处看去。

孟维夏的侧脸清晰地映入眼帘,孟渐晚稍稍扬眉,在这里遇到她实在是意外。

孟维夏和几个朋友一起来的,坐在隔壁一个四人卡座。大家聊着天,不知不觉就聊到最近讨论度最高的孟渐晚。

“你们说,孟渐晚用了什么手段让宋遇这么着迷?我可太好奇了!”其中一个穿着小香风裙子的女人说。

另一个女人搭腔:“你想多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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