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边月满西山>第一百二十四章 故人敌人

为首刀客和刘睿影面对面站着,将刀抗在肩膀上。

刘睿影跳出了圈子,反倒是让他轻松了很多。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留不住刘睿影,更杀不死。

李韵在找到他们的时候就说,尽量先保住自己的命,后面还有更多的钱等着他们去赚。

一听还有钱,他们这些亡命之徒哪里会上去拼命?更不用说在金主有言在先的情况下。

这时候拼命不是傻子吗?钱也没了命也丢了。

但刘睿影和他们想的正好相反。

自己来漠南蛮族部落中最大的目的就是得到安东王身中蛊毒的解药,要是没有得到这解药,岂不是白来了一趟?即便凌夫人在他出发前,特意叮嘱万事小心,性命第一,解药第二,但刘睿影却不会因为三个阿猫阿狗拦路就索性放弃。

尤其是这三个刀客今日总得杀人。

不是刘睿影死,就是长兴和厌结死。

于公于私,刘睿影都得护住这两人的周全。

不然解药没有着落,还会显得自己的人品有问题。

人一旦产生了愧疚,便会动摇本心。

本心动摇了,日后做事就不能放开手脚,反而有所顾忌。

有所顾忌后就会束缚颇深,被一切可能阻碍他的事情阻碍到,自己的心境也会很不稳,变成随意变换。

刘睿影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所以此刻他能做且必须做的,就是要了这三个刀客的性命。

为首的刀客静静站立了一会儿,看到刘睿影还不走,反而有些疑惑。

“你怎么还不跑?”

他问道。

“跑去哪里?”

刘睿影反问。

“朝这个方向顺着车辙印记一直走,就能回到下危城。”

为首刀客说道。

刘睿影摇了摇头。

他要去的地方不是下危城,而是刚好相反的漠南深处,部落之地。

为首刀客看到刘睿影拒绝,想了想,从腰间解下一个马皮水袋扔到他脚边。以为刘睿影是没有任何补寄,觉得自己走不出去,所以才迟迟不动身形。

水袋落在刘睿影身前,他看都没有看一眼。

因为他要的根本不是水袋,而是这三人的性命。

俗话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这为首的刀客,只要一死,剩下的两人不说方寸大乱,起码也会没有恋战之心。

刘睿影的眼神一下凌厉起来。

就像是咋沙漠中忍耐饥渴行走了十几天的人骤然发现了一汪清泉。

为首的刀客看到了这般眼神,立马明白了刘睿影的意思。随即冲着他微微颔首。

这是一种敌人之间的尊敬。

即便是踩死一只蚂蚁,也要满含敬意。何况这是个活生生的人,手里还有剑,要比蚂蚁难对付的多。

事实上,为首的刀客没有太相信李韵的话。

他不觉得刘睿影在自己三人的围攻下还能活着走出大漠。

当然,前提是他不愿意逃跑。

如果刚才他逃了,为首的刀客也留不住他,更不会追赶。

钱当然要赚,却是越容易越好。

有些钱太难赚,也就没有了赚的必要。

为此搭进去的时间还有精力,有时候不是钱所能弥补的。

要是在受了伤,像厌结那般少了条胳膊,更是得不偿失……

可现在刘睿影既然选择不走,他也只剩下一战这个选择。

两人虽然怀着不同的目的,但这目的想要完成,都得通过杀死对方才能做到。

刘睿影的眼神从他手中的刀,转向了他的手。

刀是死的,手是活的。

不管这刀多么锋利,没有手的操控,也是死物一件。

兵刃的关键还是在于驾驭它的人。

为首刀客的这只手,皮肤很是粗糙。皲裂的皮肤上,还挂着血痕。可想而知他的生活状况并不是很好,恶劣的很。

这样的手握着刀,要比一只细皮嫩肉的手更加凶狠。

甚至可以说他根本不懂刀,只知道如何杀死一个人。

不论他手里握着的是刀、是剑,甚至是别的什么,哪怕是一根树枝,一只筷子,他也会毫不犹豫、奋不顾身的插进刘睿影身上的要害,将他杀死!

可惜的是,刘睿影从这只手上没有看到任何弱点。

皮肤皲裂算不上是弱点。

初次之外,这只手宽大、厚实、有力!掌关节棱角分明,着实是一只生来就该握刀的手。

既然手上没有任何弱点,刘睿影只得将目光再度移开。看向他的胳膊、肩膀、身躯。

蛮族人特有的宽厚身材,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这样的身躯,可以经受得住寻常人难以经受的风暴。若是不能伤到他的要害,凭借蛮族中人的气血之力,几乎很难杀死。

刘睿影足足花了一盏茶的功夫观察。

但最后还是没有发现任何机会。

既然静立中发现不了,那就唯有让对方动起来。

可他又不是小孩,没法哄骗。更不是狗,丢点吃的在地上,就会眼巴巴的跑来讨好。

能让他的移动身形的,唯有手里的剑!

刘睿影转而看向自己的剑和手。

欧家剑比刀客手里的乌钢刀要窄了几分,好在乌钢刀的长度有限,和欧家剑差不了多少。这样一来,对方便失去了一个优势。

刘睿影脚下微微一动。

身子骤然又挨了些许。

他忽然想到,这里是大漠,脚底下踩着的都是沙子。只要移动,脚下由于身子的重量


状态提示:第一百二十四章 故人敌人--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