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好像谁在说我们?”

高中生里突然有人醒了,然而对面那群人的话题已经转移了。

“所以啊,要我说,咱们别从东方帝国的历史里找制度建设的出路了,古人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嘛!”

此时孙老提议道。

“嗯,我认为人类政治文明史的转折点是英国《大宪章》的签署,十三世纪初的文献,而且距离我们将要穿越的年代不太远,如果我们试着取法这个文件,应该比较适合咱们穿越到的那个时代吧?”

历史学博士朱北国突然发言道。

“是啊,落后时代不对,但太超前也不好,这个《大宪章》应该可以给我们参考参考。”

因为这个议题国语高大上,骆老板刚才一直处于懵逼状态,然而这时他的头脑终于跟了上来,立刻表示赞同朱北国的这个建议,然后接着补充道:

“我认为,制度建构的关键是要符合历史潮流,细致精密倒在其次,因为可以在后来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嘛,但大方向走错了,那就越走越黑,最后是死路一条……”

“骆老板果然是混过社会的,此乃金句良言!”

对骆老板的发言做如此高度评价的是原包工头侯相麟。

这时一帮理工男们的啤酒劲大概也过去了,毕竟都是大学生,跟议题的速度很快,不少人纷纷插话道:

“说的是啊,在那个时代,十三世纪!居然能够确立“王在法下”这个概念!靠!简直就是神来之笔啊……”

这时李俊明非常郑重其事地站了起来,环顾会场让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这边,这才一脸认真地发言道:

“各位同仁!我非常同意朱哥骆老板他们的对《大宪章》评价。另外,本人在这里说句不中听的话请各位别生气:我,李俊明,本人绝不会同意咱们这群人里出个什么皇帝、国王、终身执政之类的人物。谁要想这样做,本人立马翻脸!我在此郑重声明,本人决不会因为你的权力而跪拜你们之中的任何人!注意,是任何人!无论你们多么的牛叉哄哄!如果阻止不了,我会退出这场穿越行动的。”

李俊明说完这句话后就坐回了座位,再度环顾会场后,眼光也变得有些凌厉,他就这样一言不发地望着大伙。

“嗯,同意!不仅我不会跪拜,我希望我的子孙也不会沦为跪拜在别人脚下的奴才!”

“难道你被别人跪拜也不愿意?”

“也不愿意!”

“是啊,哪怕我们和我们的子孙有可能变成被别人跪拜的对象,但也迟早有一天……”

“我们的子孙也会被迫跪拜别人……”

“就像历史的循环。”

“不,就像一个车轮,总有转到下面的时候。”

“我们要打掉这个车轮!”

“同意!”

“支持!”

“坚决支持李哥的这个说法!”

此时会场里纷纷响起了声援的声音,然后是一阵掌声,尽管有一些稀稀落落的,但显然是因为会场里有另外一半人没有听讲且昏昏欲睡的原因。

朱北国是鼓掌的人群中最起劲的一位,等到掌声落下,他对李俊明说道:

“其实,英国大宪章距离我们算是比较远的了,李哥,就在一六八九年,英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权利法案》,这个法案诞生于光荣革命之后,确立了‘议会至上’原则,也就是说,国王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废除法律,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税,不经议会同意不能设常备军等等。然而这些观念直到今天,对很多国家的人民而言仍然还是超前的,大概,这就是差距吧……”

“是一六八九吗?那差不多就是我们穿越的年代嘛!”

不少人听了眼睛一亮,又开始热烈地议论起来。

“干脆拿这个权利法案做我们的制度蓝本吧。”

“嗯,这个倒是方便了……”

“但是别忘了,这个著名的《权利法案》脱胎于《大宪章》啊!”

“虽然是那样,但《大宪章》里的基础是有一个国王,跟我们现在的情况不符,看来我们应该参考一下这个一六八九年的历史文献了,不然就落后于历史了呢……”

“是啊,也符合当时的时代。”

“嗯,有道理!”

“想想真是的,为什么在西方法律终于可以置于王之上?而在东方,法律终究沦为贵人们的玩物了呢?”

“我觉得还是文化基因的问题!”

“你说的所谓文化基因问题,在本人听看来,既是,也不是……”

“李律师,这个‘既是又不是’能解释一二吗?”

“对啊,您老是专业人士,对此有何高见?”

“你们真的想听?不会嫌我啰嗦吗?”

“说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是啊,这是我们迟早要面对的问题,咱们就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吧。”

“好吧,诸君静坐,且听我一家之言……”

此时李俊明立刻坐直了身体,望着会场里的众人,神情渐渐严肃,等到会场里终于完全安静下来后,这才对大伙侃侃而谈地讲道:

“……法律之所以在东方和西方有着不同命运,其根本原因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法律这个东西,在东西方的语境里完全是两个概念。

先说说西方吧,大概是因为受基督教的影响,人们很早在骨子里就有人人平等的思想基因了,这就是王在法下能够最终被大众接受的思想基础!请各位不要用这种眼光看我哈……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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