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我真的只想宅家写小说>第257章 讨人喜欢的灵犀
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丽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而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

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短暂的虚荣,被视为昂贵的项链,成了一生的包袱。

……

但灵犀的目的并不是肯定或否定哪一个玛丽,而是借此强化了连人物自己也不敢相信的命运的戏剧性。ps

这一转折是极其突然的,给毫无思想准备的玛丽和读者当头一棒——

玛丽为之付出十年艰辛劳动的项链竟然是假的。

我想这正是灵犀精心运用技巧所追求的震撼力,戏剧性地揭示出人在命运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人是脆弱地,被动地,总是受命运所控制。

……

断在这里,并不是许多网友认为的断章,也不是哗众取宠,而是灵犀的有意为之。在写项链最初,我相信灵犀就已经想到了这个结局。

她的全篇文章只为了铺垫最后的戏剧性反转,这种写法,这种留白,这种人物构造值得我们很多文坛的作者学习和思考。

最后,我想说的是虽然作为大赛的评委没有分出名次,但灵犀的这篇《项链》是我最喜欢的。也是这么多年来,我看过的短篇小说中最喜欢的,没有之一。】

宋辞看完后,倒吸一口凉气。

好家伙,灵犀就这么讨人喜欢吗?

不仅是赵远山,就连寇易这个对网络小说作家有偏见的人,都对灵犀如此夸赞。

“要是寇易知道自己欣赏的作家灵犀,和我这个被他批评的误人子弟的家伙是同一人的话,想必他的脸色应该会很精彩吧!”

宋辞不厚道的想道。

事实上不仅是赵远山和寇易,其他文坛大佬也都一致更欣赏灵犀的《项链》。

最后一天投票结束后,三篇作品的投票数都咬的很紧,但最后还是《项链》以微弱的优势胜出。

这当然不是说《麦琪的礼物》或是《变色龙》就比不上了,而是这些人更喜欢《项链》中的写作手法。

于是宋辞就这样阴差阳错的给灵犀刷了一众文坛大佬的好感。

宋辞这个时候还没啥感觉,直到三天后接到一个电话后,有些懵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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