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孤逆时代>第三十一章 利用

新街边缘地带的一栋别墅,虽然位于北京的边缘地带,虽然位于西城区的边缘地带,位于新街的边缘地带,但是这里的价格,仍然是让一些尽管是在这一座城市拼搏了十年二十年的人们所观望不起的。

而就在几个月前,这一栋没有卖出去的老别墅被人买了下来,而且是以一个完全不合理的价格。

别墅前停着几辆十几万左右的日系车,最贵的最贵的是一辆陆地巡洋舰,似乎并不是那种让人望而生畏的人家,甚至有几分不符合这个出手阔绰买下来别墅人的身份,尽管谁都对这神秘的大户一无所知。

而别墅中,就让人觉得有些诡异了,虽然这别墅已经被买来有几个月的时间,但是内在装饰却一点都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比起不华丽的装潢,这里完完全全就没有进行装潢,没有任何的装饰品,空荡荡的就好似没有人住过一般。

在客厅,唯一的家具就是三个长长的黑皮沙发,还要沙发前的小小的茶几,别无其他,虽然唯有心中充实的人才不会把自己的房子装饰的满满,但是显然这有些太过太过充实了些。

正对的两个沙发上,其中一个坐着三人,另外一个坐着一人。

左边的三人正中间,是一个穿着貂皮大衣,脖子上挂着粗粗金项链的男人,这个满嘴镶着金牙的男人正咧着大嘴笑着,似乎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什么暴发户,如果把钱比作俗气的话,那么只能用俗不可耐来形容这个男人。

但是如果让那些只会愤世的人知道也就是这么一个在他们眼中俗不可耐的家伙,是整个澳门最大最大的洗码大户,不知道到底会有什么感想,光是这个大字不识的男人每一天进入囊中的收入,就够彻底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了。

而这个男人唯一的兴趣,就是挥霍这对于大多人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而且是以一种绝对浪费的方式挥霍,完完全全的讽刺,即便是他一夜在夜场消费上六位数字眼都不会眨一下,却从来不会对路边的乞讨者扔出去一个钢板。

用这个男人的话来说,就是他身上的财富,是他用一颗又一颗牙齿换来的,他想怎么糟蹋就怎么糟蹋,其他高远的东西,他一点都不会去多想。

在这个爆发户左边,是一个身穿小礼服的短发女人,这个冷酷无比的女人脸上化着淡妆,但唯有嘴唇是血红的颜色。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身材高挑,小礼服勾勒出来那让牲口眼珠子瞪出来的身材,这个长相虽然算不上倾国倾城的女人身上带着一股天生的妖魅在其中。

女人纤细的手指间夹着一根细细长长的女式香烟,烟嘴上还有残留着淡淡红印,值得让人注意的是,这个女人的指甲,纹着一个黑色的蝎子,还有一朵粉红的野花,这完全不搭的两个纹身混在一起,却给人一种格外格外妖的感觉。

而爆发户右边,是一个乍眼一看牛逼哄哄,实则无比贼眉鼠眼的家伙,这个身穿六十年代服饰理着一个汉奸头的家伙,正仰着脑袋,似乎在歇尽全力做出一副牛逼模样,实则让人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小丑,一张格外显老满是褶皱的脸,唯一的特点就是左眼小右眼大,让人看过去忍不住想要笑出声来。

但就是这么一个家伙,就这么一个估摸着谁都会瞧不起的家伙,曾经扛着猎枪,为金老六打下了半边天,还有一个响当当的绰号,疯狗,一个土得掉渣的绰号,却让这厮有着格外的成就感。

金老六对面坐着的男人,却沉寂的多,这个完全不出众的中年男人跟这各有特色的一屋子人比起来,存在感就如同空气一般微乎其微,一身不出众的西装,手腕上是一款老掉牙估摸着早已经停产的手表,甚至让人怀疑那手表是不是还能不能正常运作。

这个翘着二郎腿的男人正两只手插在一起不停转动着,格外的有规律。

“刘雷,人是给你找好了,钱我也砸的差不多了,咋就是还见不到马洪刚那老逼的脑袋,这一晃这么久过去了,我的耐性可真没了。”金老六咬起一根雪茄,看样子是一个行家的模样,不过却深深的吸了一口,却是不停咳嗽着,金老六直接把这价值不菲的雪茄给扔了出去,点燃一根不常见的一款特供熊猫烟,暴殄天物一般抽着。

男人一言不发,手指之间的转动仍然是那个规律。

“刘爷,我老板跟你说话呢?总得有个表示不是?”绰号疯狗的家伙有些嚷嚷的说道,虽然嘴上喊着一声刘爷,不过那表情显然是恨不得马上就开干的模样。

男人终于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那一张虽然普通但是有着一种特别魅力的脸上慢慢出现一种笑容,微微扬起嘴角说道:“金老板,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不光光只有你想要弄死马洪刚,当年我被他陷害蹲了这么多年,你以为我不想把他脑袋割下来下酒?但是这事急不来,特别是面对这么一个老狐狸,如果我们打的太激进,就凭他那个狡猾到极点的性格,敢直接找一个深山老林躲上个五六年。”

“不过刘雷,现在我们已经算是打草惊蛇了,这些天把他那群乌合之众的徒弟一个个送下了地狱,这下好了,马洪刚直接消失了,当时就该直接来个果断的,即便是血洗这大半个西城区,也要提着那厮的脑袋回澳门。”金老六一脸不快的说着,由此可见,他跟马洪刚,到底有着什么可怕的恩怨。

这是一种即便是利益都无法打动分毫的恩怨,这一段恩怨的背后,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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