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科幻未来>面具的肖像画>三十三 心

我麻木的重复:“尸鬼?”关于血族的一切知识,我是从女神阁下与挚友先生那儿学来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依旧是个业余人士。

她骄傲的说:“唯一可以在阳光下行走的尸鬼,他的造物,白狼的宠妃。”

理论上来说,我也是一位尸鬼,虽然我凭借完全自我认知的技巧,有时可以摆脱诅咒,但我并不介意这个身份,毕竟我体内存在着女神阁下之血,至少让我的体质强壮了不少。

故事继续前进,她说:“他搂抱着什么都没穿的我,躺在舒适的床上,我倚靠在他长满胸毛的身体上,低下头,贴在他的胸口,却能够听见他激动的心跳声。于是我问他:‘从我收集的情报来说,血族不都是没有心跳与呼吸的吗?‘

他的大手在我身上游移,挑动我的情·欲,他回答:‘我和那些不死者不一样,宝贝,事实上,我几乎和所有的血族都不一样。你似乎对血族的事并不了解,没关系,让我把一切都告诉你,这样的话,你就会知道自己面对的到底是怎样一位伟人了。‘

于是他向我讲述了关于血族的一切——卡玛利拉与萨巴特,血族起源的故事,十三位超凡入圣的元祖,血族对凡人的初拥与奴役等等。我忘情的听着,心中的爱意仿佛洪水般无法抑制——天哪,我是多么的幸运,居然在这儿遇到了一位血族之神,我简直一步登天,如果更进一步,我更能够成为全人类的皇后了。

如果,他对我实施初拥,我成为他的妻子之后,我将获得永生——在阳光之下的永生,我将真正成为童话中不朽的女神。”

我犹豫了半天,说:“我并不确定,刘衣小姐,但昼行者是很难复制的奇迹,血族的人说:‘昼行者要么是血族复兴的征兆,要么是血族灭亡的灾难。‘这样的例子在几千年来也极为罕见,据我所知,一共才出现过两次。”

她的表情颇为不屑,她说:“你纯粹是个外门汉,什么都不懂的疯子和傻瓜,克莱蒙多说:只要他认定的人,他就有办法将那人转化为昼行者,获得与他一样天神般的力量。”

我心悦诚服的点点头,但心里却有些犯嘀咕呢。

她继续说:“他为了驱散我心中最后的疑虑,跃下床,发出一声低沉的狼吼,但他的表情一点儿也不吓人,反而调皮温和,就像是耍宝的情·人那样。我哈哈大笑,期待的看着他。他活动手脚,说:‘这就是刚格尔族系变化的起源,黑暗世界中隐伏的最可怖的猎手,狼人的形态。‘

他浑身的肌肉爆炸似的发生了膨胀,那些毛发转眼间被白色的毛所覆盖,他的鼻子伸长,眼睛睁大,牙齿变得锋锐,体型在顷刻间长高了三倍,以至于他不得不趴在地上,以免将屋顶撞破。

白色的狼人,洁白的仿佛黑夜中的月光一样,那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美的生物,那才是堪比神灵的姿态。

我想要上前触摸他,但他在瞬间恢复了原状,我查看四周,发现一切如常,并没有因为他急剧的变化而被弄得一团糟。他是个温柔的人,虽然具备统治世界的力量,却选择了低调的隐姓埋名,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

我忘情的评论说:“云游四方的诗人,你的生活将被奢华和俗世玷污。你会回想起如风一般的日子吗?就像你怀念寒山中的苔藓和晨露一般?”

她笑着说:“真想不到你还是位诗人。”

我是语言的大师,我是创造世界的人,我记得济慈曾经说过这样的话。而且上帝在创世时不是说过吗?要有语言,于是便有了语言。

她见我沉迷于独自的思索中,于是继续说:“他向我介绍了关于远黑山的一切,他就是那位赋予远黑山不死力量的神祗,远黑山中获得血族力量的人离开了部落,成为了刚格尔族系最开始的祖先。如今,远黑山文明已经化作了历史的尘埃,他们曾经在哪儿生活过?他们留下了哪些遗迹和财富?这些已经无人知晓了,甚至他们密咒般的语言,都几乎已经就此消亡。”

我回答:“亡国之法,孽缘深矣;夏虫冬死,天地律矣。万物皆如此,而非此国度而已。不过若非此人横加干预,远黑山当可存续长远。血族为天堂遗民,故而难行于世。”

她想了老半天,才听明白我所说的哲理。但她不置可否,似乎认为我说的乃是废话,她说:“我央求他让我成为他的妻子,让我成为另一位昼行者。他笑着说:‘当然,宝贝,当然。‘他更加猛烈的占有了我,就像丈夫对妻子那样,将他生命的精华。。。。。”

我连忙制止道:“足矣,足矣,本非山中樵夫,不闻种树之论,小姐不必说的如此详尽。”

她脸红起来,但却并非由于羞耻,而是由于想起昔日甜蜜,她说:“当他终于心满意足之后,他露出忧伤的表情,向我讲述了血族的繁衍传统,据说卡玛利拉党派有所谓的六大传统,在此地拥抱新娘,将有违此地王子的权威。他虽然拥有无上的血液魔力,但他却不想与这些规则有所抵触。如果我要接受他的初拥,他必须征得王子的许可。

我问他需要些什么,他说需要大量的金钱以及时间,他还需要充分的自由,以便他融入本地的血族社会。

我当然什么都答应了他,我为他买了最豪华的轿车,为他在琉璃盏大街买了大平层的公寓,让他支配着近亿的资金,而且从来不曾让任何人去骚扰他。

我偶尔与他约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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