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往事如风>第一百一十一章 恍如初见

“小猪真馋,难怪叫小猪!”非非说着,把一根薯条送到它嘴边。t小猪迫不及待地张嘴接过薯条,直接咽了下去。

非非用手指点了点小猪的头,一本正经地说:“吃东西要细嚼慢咽,知道吗?”

小猪仿佛听懂了非非的话,顺从地摇了摇尾巴。

非非再把一根薯条送的它的嘴边,它衔住,嚼了嚼才咽了下去。

“这才是听话的好孩子!”非非说。

莫如风不禁莞尔,这是他教育非非时常说的话。

二人一狗,吃着薯条,看着动画片,其乐融融。

吃完薯条,非非拿出那个大汉堡,照例让莫如风咬了一口,然后自己开始吃。

小猪目不转睛地盯着汉堡,大概以为非非也会让它咬一口。非非摇了摇头,说:“不行!”

等了一会儿,小猪见非非没有给自己吃的意思,垂头丧气地走到沙发另一端,匍匐着,把头放在前腿上,耷拉着耳朵,闭目养神。

非非把汉堡中的鸡肉撕下一块,喊道:“小猪!”

小猪的耳朵抖动了一下,却并不动。

“真是个小心眼,逗你玩儿呢!”非非嘟噜道,把鸡肉送到它的嘴边。

小猪闻到香味,猛地睁开眼睛,一口叼过鸡肉吃了起来。它一边吃一边冲非非摇尾巴。

非非“咯咯”的笑了起来。

明月已升到半空,月光从窗外照了进来。微风拂过窗外的大树,树叶沙沙作响。

晚宴上的种种不快都烟消云散。

非非已经睡着,他胖乎乎的小手抱住枕头,脸上时而露出甜甜的笑容,时而紧皱眉头,不知他在梦中为何而喜、为何而忧。

庄晓月还没有回来。

莫如风靠在床头,把一支香烟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

他上学时不是好学生,早就学会了吸烟,这个爱好一直持续到非非出生。听说吸烟对孩子不好,他立即戒了烟。偶尔,他会怀念香烟的味道,就会拿一支烟放在鼻子下嗅一嗅。

他和庄晓月的婚姻曾经让无数人羡慕嫉妒恨,有人说他创造了“屌丝”征服“女神”的神话。当年不少人追问他的秘诀,他总是无奈地说:“估计是幸运吧!”

他们就像夜空中的两颗流星,各自按照自己的轨迹运动。

他们本没有交点。

如果不是幸运,在茫茫人海中他怎么会遇见她?

如果不是幸运,怎么会有那场及时雨?

那时莫如风刚刚脱下军装不久,只身一人来到成都的一个工地上打工。他在军队中游刃有余,在这里却一再碰壁,在军队和战友同吃同住,在这里却孤身一人。纵然他心地坚韧,也未免感到孤独。偶尔能休息一天半天,他也不知道能去哪里,大多在街上随便走走,走累了再回工地。

那天是他休息的时间,他像一个流浪汉在大街上游走。

忽然,一朵乌云飘了过来遮住了太阳,只转眼间就天昏地暗,大雨噼哩啪啦地打了下来。

莫如风连忙缩到一个屋檐下躲雨。

他刚站稳脚,正蹲下身子把裤腿往上卷,一个白色的身影也冲了过来,是一个女孩。

他瞟了一眼,她正低头用力按着裙子,以防被风掀起。她的裙裾飞扬,露出修长、白皙的小腿。

“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睹瓶中之冰而知天下之寒,看到这小腿,就可判断这个女孩必是个美女…”,莫如风心想。

雨水在街道上汇流成河。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女人们已经变得非常现实。像莫如风这样的卖力气的农民工,只会引来她们鄙夷的目光。莫如风甚至已经习惯了城市中那些红男绿女的歧视,他从不主动和“高富帅”、“白富美”们搭话。

夏日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大概半小时后,那雨停了下来,乌云裂开,阳光透了下来,只有屋檐下的水滴还在往下滴,像断了线的珠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这个屋檐下的台阶外地势较低,雨后积满了水。那水颜色混浊,水面上漂着些从街道上冲过来的塑料袋、纸屑等垃圾,在地上排水口打着旋而往下流。

虽然看不到底,但莫如风知道这水不深。

这水虽脏,但未必就比自己脚上的鞋脏,莫如风看了看脚上沾满泥土的运动鞋,自嘲地想,然后毫不犹豫地踏进水里。

水漫至他的小腿,他涉水走了四五步,终于到了街面上,大步往工地方向走去。

他走出五六步后,忽然放慢了脚步,他又想起了那白皙的小腿。那样美丽的腿,难道也要像自己一样从那道脏水中趟过吗?

他摇了摇头,又走了回去,在那道脏水前站住。

那个女孩还站在屋檐下,不知所措。

屋檐下的水滴还在不断地滴落,断断续续的,像一道珠帘悬挂在两人的中间。

即使隔着这道雨帘,他仍然可以看到,女孩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她的身材高挑,甚至和自己差不多高,她的头发很长,柔柔地垂在胸前。

宝帘珠卷。莫如风莫名其妙地想起这四个字。

多年以后,锅盆碗盏、柴米油盐渐渐冲淡了他们当初的激情,拮据的生活导致他们对未来的巨大分歧,愤怒和猜疑在两人之间弥漫,他仍时不时记起那到雨帘。甚至在梅花寨的顶峰,看到鲜血从她的嘴角流出的时候,莫如风的脑海中依然常常浮现出那道雨帘,那个遥远的下午,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而雨帘的后面,站着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

“要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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