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今夜有戏>949 同归于尽
们同意了。”

我摸了摸沈诺言说:“诺言你这脑袋瓜子真聪明。”

沈诺言笑了笑说:“你才知道?走吧,去获取劳动果实去。”

其实沈诺言不仅仅是聪明,他还有这令人折服的勇气,一个人和一群狼子野心的家伙谈判,哪怕是我也缺少这样的勇气和果敢,我知道,他之所以如此,不仅因为他天生就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战士,还因为他急着救我,这让他有了一往无前的勇气。

我点了点头,和沈诺言一路翻山越领,最后来到了一片被四周高山环绕着的森林里,森林里面雾气很重,加上里面沟壑纵横,乱石堆砌,土坡众多,杂草从深,树林茂密,一眼望不到天。所以藏在里面真的很难被找到。

不过,如果人数众多,找到这些人就是早晚的事,就比如现在,空气中是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这说明刚才这里经过了一场惨烈的屠杀,当我们进去的时候,四处都是尸体。通过这些痕迹,我能判断出这些地方究竟有没有可能隐藏着琼斯,而结果是没有。

我说:“要找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琼斯?”

这么深的林子,老实说,如果他有心躲,就是找两天都不一定能找到他,所以。我想到了一个主意。

我让沈诺言躲起来,他问我做什么,我说:“当然是引蛇出洞了,与其这样漫无目的的找,不如让他自投罗网。”

沈诺言点了点头说:“有道理,但你一定要小心,这家伙既然能做那个组织的头目,想必有两把刷子,轻易对付不了。”

我淡淡道:“再厉害的人,你我合作,也没有干不倒他的道理。”

沈诺言冲我笑了笑,我俩击了一掌,然后,我说:“你等着。”

说完我就拿出手机,拨通了琼斯的手机,他很快接通了。冷冷的说:“陈名,你说话不算话,算什么男人?”

我好笑的说:“比起你的手段,我做的好像并不过分吧?琼斯,咱就别五十步笑百步了。”

琼斯冷哼一声,我说:“你现在在哪里呢?我专门让那些人把你的命留给了我,你是准备冒险过边境,被边境的士兵乱枪打死呢,还是想来跟我堂堂正正的决斗一番呢?”

琼斯没说话,我淡淡道:“如果你害怕的话,可以跟我说,正好这森林的野味比较多,我可以在这里多住几天,就当是观光旅游了,你呢,就先躲着,等到你活够了,或者觉得待不下去了,再来找我,我到时候再送你上西天。你放心,我是一个很体贴的人,我会让我的敌人在死前得到最大的满足。”

我的话彻底激怒了琼斯,他可是一个王者,是曾经统领了那么多人的存在,曾经,他想让谁死就让谁死,想怎么折磨别人就怎么折磨别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而这也让他变得桀骜不驯,让他无法容忍别人贬低,羞辱他,所以我知道,他一定会来找我,既然前方已经没有活路,为了尊严,他也不会等死,而是会和我这个还能给他一线生机的死路拼上一拼,输了,大不了就是一条命,赢了,他却可以逃跑,继续活下去。

所以,他一定会来。

琼斯沉声说道:“我杀人的时候,你还不知道有没有戒奶,小毛孩子,你以为你把我逼出来就能杀了我吗?无知!今天我就让你看看,我这个狼群首领,和你这种垃圾之间的差距!今天,会死的是你!”

我冷笑着说:“你要真这么自信,就不会到现在还像个可怜虫一样躲在你那群手下的背后,看着他们一个个眼睁睁的死掉,你却苟延残喘的活着了。”

说完,我形容了一下自己所在的位置,说我等他过来,然后我就挂了电话。

沈诺言这时说道:“我觉得很多时候。你的敌人不是死在你的枪下,而是死在你的嘴巴上的。”

我说:“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把嘴毒说的这么好听。”

沈诺言哈哈笑了笑,说:“我去躲起来。”

我说:“我去打猎。”

说着我就扛着狙击枪走了,沈诺言无语的说:“这么厉害的枪,你竟然想用来打猎,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头都没回的说:“良心是什么?抱歉,我没有。”

“我草!”

“我们赶了那么久的路,还没吃东西呢。反正杀人的活交给你了,那我就负责做饭吧,等你杀完人,我这边的东西肯定也做好了,到时候你多吃点。”

“琼斯要是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一定想一刀把自己了结了,省的再受你的侮辱。”

我哈哈大笑起来,高高兴兴的跑去狩猎了。

说是狩猎,其实并不容易,因为小动物们已经被之前的惨烈‘战争’吓飞了,所以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了一只山鸡和一只野兔,我找到河流,将它们清洗干净,然后拎着战利品前往原地,准备生火烤肉,此时雾气已经散了。一缕缕阳光透进来,我寻思琼斯也该到了,只是,很快我就感觉到了不对劲。

我说不上哪里不对劲,但是,就是觉得有危险。这是我出生入死这么多年练就的直觉,我很肯定我的直觉没错。我没有停下来,一双眼睛四下里看着,最后很肯定的知道,我已经被包围了。

心猛地一沉,琼斯的人已经被杀光了,那么,包围我的人是谁?

正想着,远处传来一声枪响,那个位置正好是沈诺言所在的位置,这一刻,我的脑子轰的炸开了,我怕沈诺言出事儿,立刻撒腿朝那里冲去,也就是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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