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白色国王>第一百零一章 群狼的猎场

罗德里戈安静地躺在榛木丛边,一面脸颊紧贴在带着虫蜕的气息和阳光的温度的苔藓上,就这样听着榆树间的风声,自白昼的光亮中逃入此间幽密。他的身旁有一名年轻的英格兰塞恩持盾举矛,目光如铁,西班牙骑士扫了一眼这个白袍战士,就像他麾下其他那上千人一样,这个年轻人已经算得上合格的士兵了——你可以训练他们一年,教给他们剑术和使用枪矛的本领,但是一个士兵在战场的五分钟内就可以学到更多东西。

地面开始微微震动,经验丰富的骑士一跃而起,这是马蹄的声音,罗德里戈甚至能够立刻判断出,正在靠近的马匹超过一千!多年的战争生涯使这个坎佩亚多能够根据敌人留下的马粪判断出对方是战马精心照料,并喂养充足燕麦的有备之师还是人马疲惫、物资匮乏的卒合之众。

军营里的英格兰人开始井井有条地防备突袭,罗德里戈进入营门时,阿尔瓦恰好牵马过来。此时自山坡对面出现了一名裹着黑色貂裘的骑士,他用漂亮的步伐跑近罗德里戈的位置,然后高声喊道:“陛下就在对面!”

德比郡民兵微微有些骚动,就是罗德里戈本人也感到一阵诧异,在战胜威尔士人以后,他从战俘口中了解了埃德加国王的去向,可即便如此,他也没料到国王来得如此迅速。

于是西班牙骑士与麾下领主教士一并前往国王所在,只留下阿尔瓦看护全军。刚越过山坡,罗德里戈便看见对面的如云骑阵,大约上百骏骑正在大步前进,长草划过马腿,蹄铁踏碎了满地的幽白花瓣。

在这些骑兵的前方,一个通体泛出白光的骑士正在一面金色龙旗风标的扈从下飞速靠近。罗德里戈立刻认出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英格兰国王埃德加。

如今的埃德加国王已不见往日的柔和气质,须发皆呈金红的面颊透出的是英挺峭拔之象,他的铁甲用白色罩袍裹住,左臂上是一面筝形盾牌,腰间紧束一柄长剑,马鞍之侧悬着一把特殊的骑兵军官剑。这是国王亲自设计的式样,剑柄使用三梁型笼状护手,剑身略呈弧形,使用威尔金森形制,比起1845年以前流行的柱背型骑兵刀更接近传统风格,整体仍旧是一把单刃剑,但多出了保证结构强度的凹槽,而自凹槽结束的位置到剑尖的位置,则是大约八英寸长的双刃矛形直刃,这是一把重型骑兵剑,攻击距离也足够远,具有不错的砍削能力,同时又可以用于直刺。

多年以来,埃德加一直在为刀剑的保养防锈伤脑筋,在维多利亚女王的卫队中服役时,他的同僚们早在五十年代左右就开始使用镀镍的方式保护剑柄和剑鞘,这在如今的时代自然是不可能的,他只能选择更古老的方式——镀银。这倒也并非没有例子,埃德加的前世就有一些富裕的军官在自己的剑柄和剑鞘上镀银,最疯狂的是他在克里米亚见到的一个冷溪近卫团军官,那个家伙的军官剑剑柄使用的是白色的合金材料,且不但是剑鞘,连整个剑身都全部镀银!而现在,埃德加也仿效了这个做法,他将剑柄和带木质衬里的金属剑鞘用白银保护起来,然后在剑身上也镀了银,只露出钢刃部位,好在日常有剑鞘保护,湿气不容易进入银层,使表面的白银脱落。这样一来,他的这柄骑兵剑比起原先的佩剑就显得明亮了许多,埃德加将这把新剑取名为“碎冰”(ieard)。

西班牙骑士的目光此时完全被国王的满身辉煌给吸引了,甚至没能听见国王的典厩塞恩的声音,直到埃德加亲自开口,他才回过神来。

“我的大人,好久不见,你可是给了我们一个大惊喜呀!”埃德加国王强忍住将这个西班牙骑士叫成“熙德”的冲动,只是祝贺了对方的功绩。

“陛下,只可惜我们兵力太少,敌人还是逃跑了大半,而且现在他们多数都鲁菲兹麾下去了。”骑士的话令国王的表情发生了一些变化,罗德里戈并不知道这个格鲁菲兹的情况,然而埃德加前世作为一个出身良好的英格兰绅士,还是非常了解这个威尔士阿伯费劳王室的著名祖先有多大能耐的,这个威尔士王族——格鲁菲兹和他的子孙们——在抵抗诺曼入侵中英雄辈出,百折不挠,绝非格拉摩根的卡拉多格或者达费德的里斯这等人物可比。

“看来我们需要亲自去达费德走一趟了。”英格兰国王抚摸着胡须,缓缓答道。

此时的东部海岸,丹麦船进入了亨伯河,他们的入侵大军很快便遭受了原先瑟布兰德家族领地上的诺曼骑士们的骚扰,诺曼人以木堡为基地,不停袭扰丹麦大军,甚至纵火烧毁了一部分停泊在东瑞丁的龙首长船。

“混蛋,你们的雅尔为什么不敢自己来见我?他不敢去面对诺曼杂种,现在连自己的国王也不敢面对吗?”

斯汶王虽然对这些诺曼底杂种的行为非常恼怒,但是他没有主动去围攻这些颇为坚固的诺曼城堡,只是焚毁了他们的领地,劫掠了这些诺曼人牧养的马匹和大量用于驮运的矮小野马,然后又命一些没有找到马匹的士兵跟着哈拉尔德王子留下来看守船只,同时监视那些城堡里的诺曼人。斯汶王对长子反对自己出征英伦的行为依然耿耿于怀,此时便趁机发作出来。

丹麦国王的主力开始向西挺近,直奔英格兰北方的重镇——约克。

海上的入侵很快传遍了王国,伦敦的钟声也多次响起,一些年纪较大的英格兰人不禁回忆起丹麦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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